市易法的意思、市易法的详细解释
市易法的解释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 宋神宗 熙宁 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 汴京 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 元丰 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词语分解
- 市的解释 市 ì 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开市。菜市。市井(街,市场)。市曹。市侩(旧指买卖的中间人、唯利是图的奸商;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 买:市义。市恩(买好,讨好)。 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文化发达的
网络扩展解释
市易法的意思
市易法,是指一种管理市场交易的法律规定。该法旨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市易法的拆分部首和笔画
市易法的拆分部首是“亻”和“言”,部首分别为人和言。市易法的总笔画数为13画。
市易法的来源
市易法一词源于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在古代社会中,市易法是指通过市场交易来规范经济行为和保护交易参与者的法律体系。
市易法的繁体
市易法的繁体字为「市易法」,与简体字相同。
古时候汉字写法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市易法在古时候的写法可能与现代稍有不同,但基本结构和意义保持一致。
市易法的例句
1. 根据市易法的规定,商家不能以虚假宣传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2. 市易法明确规定了市场竞争中涉及的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处理方法。
市易法的组词、近义词和反义词
1. 组词:市场、交易、法律。
2. 近义词:市场法、交易法。
3. 反义词:非法、不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