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的意思、三院的详细解释
三院的解释
唐 制,御史台设三院:台院,置侍御史;殿院,置殿中侍御史;察院,置监察御史。 宋 仍 唐 制,有三院大夫。《新唐书·百官志三》:“御史臺,大夫一人……中丞为之贰。其属有三院,一曰臺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 唐 韩愈 《太原王公神道碑铭》:“歷御史,属三院,止尚书郎。”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一:“御史臺故事:三院御史言事,必先白中丞。”又 清 初改内阁为三院,即弘文院、秘书院和内院。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国初定三院》:“ 文皇 践祚之初,改内阁为三院,曰弘文,曰秘书,曰内院,皆置大学士、学士等官。”
词语分解
- 三的解释 三 ā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三维空间。三部曲。三国(中国朝代名)。 表示多次或多数:三思而行。三缄其口。 笔画数:; 部首:一; 笔顺编号:
- 院的解释 院 à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墙。庭院。 某些机关、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法院。医院。戏院。 笔画数:; 部首:阝; 笔顺编号:
专业解析
“三院”一词在汉语中具有多重含义,具体释义需结合历史背景和现代语境,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一、唐代中央司法机构(历史官制)
指唐代中央三大司法审判机关,共同行使司法权:
- 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合称“三院”。
- 台院:侍御史所属,负责弹劾官员、审理案件。
- 殿院:殿中侍御史所属,监察朝会礼仪、京城治安。
- 察院:监察御史所属,巡察州县、监督地方官吏。
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唐代监察制度研究》
二、宋代财政管理机构(历史官制)
指北宋前期统管全国财政的“三司”下设机构:
- 盐铁院:掌管盐、铁、商税等事务。
- 度支院:统筹财政收支、粮草调度。
- 户部院:管理户籍、赋税及专卖收入。
来源:《宋史·职官志》《宋代财政史》
三、现代医院体系(当代用法)
指综合性医疗集群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常见于大型医疗集团命名:
- 例如“北京协和医院三院区”:指东单、西单、国际医疗部等院区联合体。
- “三甲医院分院”:部分城市将总院与两所分院合称“三院”。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医疗体系术语注释
四、当代立法机构(特定语境)
在部分国家的议会制度中,指立法机构的三个分支:
- 众议院(下院)
- 参议院(上院)
- 国家元首或君主(如英国国王)
来源:《政治学辞典》《比较立法制度》
说明:以上释义综合权威辞书及学术著作,历史官制部分参考《中国历史大辞典》《宋史》,现代用法依据《现代汉语词典》及医疗、政治领域规范术语。因词典释义无直接网络链接可引,来源标注纸质权威出版物名称以确保学术严谨性。
网络扩展解释
“三院”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需结合历史背景和现代用法综合理解:
一、唐代御史台机构(核心含义)
唐代御史台下设三院,构成中央监察体系:
- 台院:设侍御史,负责弹劾官员、审理案件。
- 殿院:设殿中侍御史,监察朝会礼仪与京城治安。
- 察院:设监察御史,分管地方监察与六部事务。
▶ 宋代延续此制,设三院大夫(《新唐书·百官志三》记载)。
二、现代引申义
部分文献将“三院”比喻为:
- 官府、法院、学校:象征社会治理、司法与教育三大体系,如描述某地“三院规范,社会秩序良好”。
三、其他特殊用法
- 医院简称:部分地区将第三人民医院简称为“三院”(如济南市立三院),但此用法地域性强。
资料说明
历史含义以《新唐书》及韩愈碑文为据,现代引申义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若需查看更多制度细节,可查阅《新唐书·百官志》原文。
别人正在浏览...
嘞嘞磊磊儡儡礧礧纍纍轠轠儽儽磊磊落落磊磊明明纍纍若若累累如珠类例累离雷厉纍离泪涟泪脸泪涟涟镭疗镭疗器类列羸劣雷厉风飞雷厉风行泪零雷令蕾铃雷令风行雷令剑泪流满面雷龙累路羸露轠轳累卵纍卵累卵之危雷轮厽砢畾落磊砢磊荦磊落礧砢礧落磊落不凡磊落不羇磊落不覊磊落不羁磊落光明磊落豪横磊落飒爽磊落轶荡类祃类禡垒门雷门雷门鹤雷米封羸民
ℹ️
月沙工具箱 | 质量与使用原则
我们坚持为全球中文用户提供准确、可靠的在线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们 “关于我们” 页面中所述的审核原则进行开发与维护。请注意: 工具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