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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诸洪乔”是汉语中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成语,字面含义指将事物托付给名为“洪乔”的人,实际用来形容所托非人、委托不负责任者而导致事情落空的现象。该成语的核心语义可拆解为以下三部分:
语源解析
“洪乔”指晋代人物殷羡(字洪乔),据《世说新语·任诞》记载,殷羡赴任豫章太守时,受同乡百余人之托携带书信,却在渡江时将书信悉数投入水中,声称“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此行为成为典故源头。
语义演变
成语结构“付诸……”(“付”即托付,“诸”为“之于”合音)表明托付行为,“洪乔”代指不可靠的受托者。后世引申为对委托对象缺乏责任心或能力不足的隐喻,如清代赵翼诗句“寄远屡洪乔”即用此典。
现代用法
当代语境中多用于批评委托环节中的失信行为,例如:“重要文件若付诸洪乔,恐误大事”。其使用范畴涵盖人际交往、商业合作等领域,强调受托方资质审查的必要性。
该成语的存续体现了汉语对历史典故的高度凝练,其警示意义在当今社会仍具现实价值。需注意与“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等近义词的语义差异,前者强调受托者主观过失,后者侧重客观结果。
“付诸洪乔”是一个成语,源于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中的典故。以下是详细解释:
比喻书信遗失或未能送达。其核心含义是信件因意外原因(如人为丢弃)未能到达收件人手中。
晋朝人殷羡(字洪乔)被任命为豫章太守,离京赴任时,许多人托他带书信给亲友。他行至石头渚(今南京附近),将百余封信全部投入水中,并说:“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
现多用于文学或口语中,描述因意外导致信息未能传递的情况。例如:“因战乱频发,许多家书付诸洪乔。”
若需更多例句或相关典故扩展,可参考《世说新语》原文或其他古籍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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