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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拿的意思、誣拿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誣拿的解釋

妄捕。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審盜》:“即他方匪類,面前一過,是新是舊,便可将骨髓看穿,豈有果為良而誣拿,信盜扳而悮誣者哉。”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誣拿”為古漢語中的複合動詞,現較少見於現代漢語語境。其核心含義為“以虛假罪名拘捕或指控他人”,由“誣”(捏造事實陷害)與“拿”(抓捕、捉拿)兩個語素構成。該詞多用於明清司法文書,例如《大明律》中記載官吏若“誣拿良民,濫施刑獄”将受杖責,清代《刑案彙覽》亦收錄過誣拿良善以報私怨的案例。

從構詞法分析,“誣拿”屬於并列結構的法律術語,強調“虛構罪名”與“實施抓捕”兩個行為的同時性。其詞義與“誣陷”“誣告”存在關聯性差異:前者側重通過非法抓捕制造冤案,後者則更廣泛指向虛構罪名的指控行為。

參考來源:

  1. 張晉藩《中國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五卷第三章
  2. 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2005年)“誣”“拿”條目
  3. 《明清司法檔案詞語彙釋》(中華書局,2012年)刑獄類術語章節

網絡擴展解釋

“誣拿”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誣拿(拼音:wū ná)指妄捕,即無正當理由或捏造事實進行抓捕的行為。該詞多見於古代文獻,現代使用頻率較低。


二、詞義解析

  1. 誣:指捏造事實冤枉他人(如“誣賴”“誣害”),或言語不真實、欺騙。
  2. 拿:此處意為“抓捕”“捉拿”,強調通過強力手段控制他人。

三、文獻引用

清代黃六鴻在《福惠全書·刑名·審盜》中舉例:“豈有果為良而誣拿,信盜扳而悮誣者哉?”,意為有經驗的官員能辨别良民與盜賊,避免因誣拿導緻冤案。


四、相關擴展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福惠全書》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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