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拿的意思、誣拿的詳細解釋
誣拿的解釋
妄捕。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審盜》:“即他方匪類,面前一過,是新是舊,便可将骨髓看穿,豈有果為良而誣拿,信盜扳而悮誣者哉。”
詞語分解
- 誣的解釋 誣 (誣) ū 人沒有做壞事,硬說他做了壞事;把沒有的事說成有:誣蔑。誣賴。誣陷。 筆畫數:; 部首:讠; 筆順編號:
- 拿的解釋 拿 á 用手取,握在手裡:拿筆。拿槍。 掌握,把握:拿主意。拿權。拿手。 挾(?)制:拿捏(故意刁難人,要挾人)。拿大(自以為比别人強,看不起人,擺架子)。 侵蝕,侵害:讓藥水拿白了。 逮捕,捉:拿獲
專業解析
“誣拿”為古漢語中的複合動詞,現較少見於現代漢語語境。其核心含義為“以虛假罪名拘捕或指控他人”,由“誣”(捏造事實陷害)與“拿”(抓捕、捉拿)兩個語素構成。該詞多用於明清司法文書,例如《大明律》中記載官吏若“誣拿良民,濫施刑獄”将受杖責,清代《刑案彙覽》亦收錄過誣拿良善以報私怨的案例。
從構詞法分析,“誣拿”屬於并列結構的法律術語,強調“虛構罪名”與“實施抓捕”兩個行為的同時性。其詞義與“誣陷”“誣告”存在關聯性差異:前者側重通過非法抓捕制造冤案,後者則更廣泛指向虛構罪名的指控行為。
參考來源:
- 張晉藩《中國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五卷第三章
- 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2005年)“誣”“拿”條目
- 《明清司法檔案詞語彙釋》(中華書局,2012年)刑獄類術語章節
網絡擴展解釋
“誣拿”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誣拿(拼音:wū ná)指妄捕,即無正當理由或捏造事實進行抓捕的行為。該詞多見於古代文獻,現代使用頻率較低。
二、詞義解析
- 誣:指捏造事實冤枉他人(如“誣賴”“誣害”),或言語不真實、欺騙。
- 拿:此處意為“抓捕”“捉拿”,強調通過強力手段控制他人。
三、文獻引用
清代黃六鴻在《福惠全書·刑名·審盜》中舉例:“豈有果為良而誣拿,信盜扳而悮誣者哉?”,意為有經驗的官員能辨别良民與盜賊,避免因誣拿導緻冤案。
四、相關擴展
- 近義詞:誣捕、濫捕
- 反義詞:正法、明斷
- 使用場景:多用於古代司法語境,現代可引申為批判不公正的執法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福惠全書》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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