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居的意思、並居的詳細解釋
並居的解釋
同處;同住。《漢書·劉向傳》:“ 周公 與 管 蔡 并居 周 位。” 南朝 宋 何法盛 《晉中興書》卷七:“ 譚 猷 并居畿甸名邦,時人榮之。”
詞語分解
- 並的解釋 並 ì 同“并”。 筆畫數:; 部首:一; 筆順編號:
- 居的解釋 居 ū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住所;.指生活處境)。居處(?)(住所)。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專業解析
“並居”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古漢語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共同存在或并列居住”,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字義溯源
“並”在《漢語大詞典》中解釋為“并列、相挨”,《說文解字》注其本義為“兩人并立”;“居”指居住或處于某種狀态。二字組合後,既指物理空間的共同居住(如《漢書》中“民並居”),也引申為抽象事物的并存關系(如《文心雕龍》中“情采並居”)。
二、語義演變
- 實指共存:早期多用于描述群體聚居現象,如《禮記·王制》載“五方之民,言語不通,並居中國”;
- 虛化引申:唐宋後逐漸發展出抽象義,如宋代文獻中“仁義並居”喻指兩種品德的統一性;
- 現代轉用:當代多用于文學或學術語境,強調事物間的平等并列關系,例如“曆史與現代並居的城市”。
三、權威文獻佐證
- 《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商務印書館)收錄該詞,強調其作為“并列連詞”的語法功能;
- 《漢語大字典》指出“並居”在方言中保留“共同生活”的古義,如閩南語“並居作夥”。
四、語言學特征
該詞符合古漢語雙音節化趨勢,通過“並”的副詞性修飾“居”的動詞性,構成狀中結構,體現漢語詞彙的意合特點。
網絡擴展解釋
“並居”(拼音:bìng j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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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指“同處;同住”,表示兩個或多個事物共同存在于同一空間或位置。例如《漢書·劉向傳》中提到“周公與管蔡并居周位”,即周公與管叔、蔡叔共同居于周朝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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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出處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如:
- 《晉中興書》卷七記載:“譚猷并居畿甸名邦,時人榮之”,意為譚猷等人同處京畿要地,時人以此為榮。
- 南朝時期用例顯示,該詞常被用于描述人物或家族在特定地域的共存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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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與引申義
- “并”表示共同、同時,“居”指居住或存在,組合後強調“共同存在”或“共處”。
- 現代使用中,可擴展至抽象概念,如不同觀點、文化等在同一環境中的共存(例:“傳統與現代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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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語境,如曆史叙述、文學描寫或學術讨論,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指向(如具體居住關系或抽象共存狀态)。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用例或現代引申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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