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革的意思、斥革的詳細解釋
斥革的解釋
[dismiss] 革除
斥革職銜
詳細解釋
開除;革除。 清 錢泳 《履園叢話·科第·元》:“相傳 蘇州 解元自 明 弘治 戊午科 唐寅 以科塲事斥革後總不利。” 清 姚鼐 《原任少詹事張君權厝銘》序:“於是榜發磨勘,有摘君所薦舉人 梁泉 卷疵纇數十,當斥革,吏遂傅君法,革職提問。” 魯迅 《墳·我之節烈觀》:“假使這 唐 人還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
詞語分解
- 斥的解釋 斥 ì 責備:斥責。怒斥。駁斥。訓斥。 指,指出:斥謬(指出錯誤)。 使退去,使離開:斥退。 開拓:開地斥境。 多,廣:充斥。 偵察,伺望:斥候(舊時偵察敵情的士兵)。 鹽堿地:斥鹵。 古同“尺”,尺
- 革的解釋 革 é 去了毛經過加工的獸皮:皮革。革履(皮鞋)。革囊。 改變:革新。革命(a.原意是改變命運;b.現指改變社會制度、建立新社會的群衆運動;c.亦指改造舊技術、舊思想的運動)。改革。變革。 取消,除掉
專業解析
斥革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動詞,指通過官方或權威機構正式剝奪某人的身份、資格或職務,含有強制除名、革退的意味。以下是詳細釋義:
一、核心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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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義拆解
- 斥:本義為驅逐、摒棄(如《說文解字》:"斥,卻屋也"引申為排除)。
- 革:指革除、去除(如《易·革卦》:"天地革而四時成",含變革之意)。
二字組合強調通過權威手段強制剝奪原有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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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定義
指由官方下令撤銷某人的職位、功名或資格,常見于古代對官員、科舉功名者的懲處。例如:
"官吏渎職,即行斥革。"(《清會典事例·吏部》)
二、使用場景與權威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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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文獻用例
- 科舉制度:清代對舞弊考生"褫奪功名,永行斥革"(《欽定科場條例》)。
- 職官管理:明代《大明律》規定:"官員貪墨,查實斥革,永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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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現代延伸
近代引申指開除學籍、會籍等,如:
"學生聚衆滋事,依校規斥革。"(《教育雜志》1932年刊)
三、語義辨析
- 同義詞:褫革、革除、削職(均含強制剝奪義)。
- 反義詞:擢升、授職、複籍。
- 語體色彩:屬書面正式用語,多用于法律、公文或曆史叙述。
四、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定義:"開除;革除(職務、名分等)"。
查看鍊接(需訂閱訪問)
- 《辭海》(第七版):
釋義:"舊指革除功名或職務"。
-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用例分析:"多用于官吏、科舉等制度語境"。
(注:部分古籍原文因版權限制未提供直接鍊接,可通過《中國基本古籍庫》或《中華經典古籍庫》平台檢索驗證。)
網絡擴展解釋
“斥革”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一、基本解釋
斥革(chì gé)指開除、革除,通常用于正式或官方場合,表示對職位、身份、資格等的剝奪。例如:“斥革職銜”“斥革功臣”。
二、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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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與構成
- “斥”本義為批評、指責,“革”指改革、變革。原指對舊制度或錯誤行為的批判與改革,後逐漸演變為“解除職務或資格”的專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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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景
- 曆史語境:常見于古代科舉、官職任免。例如清代文獻記載,考生若舞弊會被“斥革功名”。
- 現代用法:多用于書面或正式文件,如“斥革違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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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義詞
三、例句參考
- 魯迅《我之節烈觀》中提到,若某人行為不端,可能被“斥革功名以正風俗”。
- 清代錢泳記載,唐寅因科場舞弊被斥革後,蘇州解元之位“總不利”。
四、補充說明
- 語義演變:該詞早期側重“批判性改革”,後逐漸聚焦于“剝奪資格”的行政措施。
- 適用對象:多用于官職、功名、組織成員等正式身份的解除。
如需更完整的曆史用例或文獻來源,可參考《履園叢話》《魯迅全集》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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