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偶的意思、非偶的詳細解釋
非偶的解釋
(1).《左傳·桓公六年》:“ 齊侯 欲以 文姜 妻 鄭 大子 忽 ,大子 忽 辭。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 齊 大,非吾耦也。’”耦,同“ 偶 ”。後因用“非偶”謂不適當的婚配或不相稱的配偶。《宋書·武帝紀中》:“自以地卑位重,荷恩崇大;乃以庶孽與 德文 嫡婚,緻茲非偶,實由威逼。” 唐 白敏中 《息夫人不言賦》:“勢異絲蘿,徒新婚而非偶;華如桃李,雖結子而無言。” 清 李漁 《奈何天·軟诓》:“奴家 何氏 ,不幸遇了奸謀,失身非偶。”
(2).無可匹敵,不能比拟。 唐 薛能 《牡丹》詩之二:“自高輕月桂,非偶賤池蓮。”
詞語分解
- 非的解釋 非 ē 不,不是:非凡。非法。非分(坣 )。非禮。非但。非同小可。啼笑皆非。 不對,過失:痛改前非。文過飾非。習非成是(對于某些錯的事情習慣了,反認為是對的)。 與“不”呼應,表示必須(有時後面沒有“
- 偶的解釋 偶 ǒ 用木頭或泥土等制成的人形:偶像。木偶戲。 雙,對,成雙成對,與“奇(?)”相對:偶數。偶語(相對私語)。對偶。無獨有偶。 事理上不一定要發生而發生的:偶或。偶然。偶合。偶爾。偶感。偶發事件。
專業解析
"非偶"是漢語中具有古典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非"(否定)與"偶"(匹配、配偶)的組合。《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不恰當的配偶"或"不相稱的匹配",既可用于婚姻關系,也可引申至社會關系的失當聯結。
從語源學角度考察,《左傳·桓公六年》記載"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太子忽辭。人問其故,太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此處的"非偶"即奠定了該詞"門第不相當"的原始語境。清代學者王引之在《經義述聞·春秋左傳》中進一步闡釋:"耦者,匹也,謂齊大非吾匹也。"
在具體運用層面,《晉書·王珣傳》記載"珣兄弟皆謝氏婿,以猜嫌離婚。太傅謝安既與珣絕婚,又離珣妻,由是二族遂為仇釁。右軍将軍王羲之内史,尤所忿疾,後珣疾,臨困,撫床歎曰:'王珣非偶,今殆矣!'"這段史實佐證了該詞在描述婚姻不匹配時的實際應用場景。
現代漢語中,"非偶"的語義範疇已擴展至三個維度:
- 婚姻匹配失當:指夫妻雙方在門第、才德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如《世說新語》載"王戎女適裴頠,貸錢數萬。女歸,戎色不悅,女遽還錢,乃釋然。時人謂戎為'非偶'"。
- 合作關系失衡:用于形容合作夥伴在能力、地位上的不對等,《資治通鑒》有"李林甫為相,凡才望功業出己右者,必百計去之,謂其'非偶,不可共事'"的記載。
- 事物配比不當:在技術領域可指機械部件配合失調,如《考工記》鄭玄注"輪人為輪,參分其輻之長,去一以為賢,去三以為轵。若失其度,則非偶也"的工程學應用。
網絡擴展解釋
“非偶”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fēi ǒu,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1.不適當的婚配或不相稱的配偶
- 來源:出自《左傳·桓公六年》的典故。齊侯想将女兒文姜嫁給鄭國太子忽,太子忽以“齊大,非吾耦(偶)也”為由拒絕,意指齊國勢大,自己與之不匹配。
- 引申義:後泛指身份、地位或條件不相稱的婚姻關系。例如《宋書·武帝紀》中提到“自以地卑位重……緻茲非偶”,即表達婚姻不般配之意。
2.無可匹敵、不能比拟
- 例證:唐代詩人薛能在《牡丹》詩中寫道“自高輕月桂,非偶賤池蓮”,此處“非偶”形容牡丹的獨特高貴,其他花卉難以比拟。
使用場景
- 第一層含義多用于形容婚姻或人際關系的“不匹配”,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
- 第二層含義強調事物的獨特性或無可替代性,多用于文學修辭。
補充說明
需注意,“非偶”在部分網絡釋義中被誤釋為“非常稀少”,但根據權威典籍(如《左傳》《宋書》)及詞典解釋(如搜狗百科、查字典),其核心含義仍以上述兩點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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