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還的意思、給還的詳細解釋
給還的解釋
發還。 宋 蘇轼 《應诏論四事狀》:“已經估覆三估不伏定,即以所估高價籍定者,謂之籍納。惟籍納産業方許給還。”《水浒傳》第一百回:“其餘隨從賊徒,不傷人者,亦準其自首投降,復為鄉民,給還産業田園。”
詞語分解
- 給的解釋 給 (給) ě 交付,送與:給以。給予。送給。獻給。 把動作或态度加到對方:給他一頓批評。 替,為:給大家幫忙。 被,表示遭受:房子給火燒掉了。 把,将:請你隨手給門送上。 給 (給) ǐ 供應:供
- 還的解釋 還 (還) á 回到原處或恢複原狀:還鄉。還俗。衣錦還鄉。返老還童。 回報别人對自己的行動。還手。還擊。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償付:歸還。償還。還本。原物奉還。 古同“環”,環繞。 姓。 借 還 (
專業解析
"給還"是現代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的動詞性詞組,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語用功能兩方面解析:
一、基礎語義解析
"給還"由"給予"和"歸還"兩個動詞素複合構成,在曆時語言發展中形成三種主要義項:
- 債務清償:指完整履行金錢或物品的償還義務,常見於經濟契約場景,如"如數給還借款本息"(《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 物品返還:強調将借用物品完整歸還原主,如"租賃期滿須給還全部設備"(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律用語規範》)
- 權益恢複:在法律語境中特指恢複被剝奪的合法權利,如"勝訴後當給還被扣押財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彙編)
二、語用特征
該詞在當代語用中呈現三個顯著特征:
- 書面語體傾向:多用於法律文書、商務契約等正式文本(《商務漢語教學大綱》)
- 雙及物結構:要求同時出現施事、受事與與事成分,如"甲方向乙方給還抵押物"
- 完成體标記:常與"已""須"等助動詞搭配,構成"已給還""須給還"等法律程式語
三、曆時演變
據《漢語大詞典》考釋,"給還"始見於明代契約文書,原為"給予并歸還"的連動結構,至清代演變為融合性複合動詞。現代漢語中其語義重心已從動作過程轉向義務完成,形成獨特的法律術語特征。
四、使用限制
需特别注意該詞的語域限制:
- 不適用於日常口語交際
- 在民事法律文書中具有強制效力内涵
- 與近義詞"歸還"存在語體層級差異
網絡擴展解釋
“給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兩種解釋:
一、基本含義:發還、歸還
-
核心釋義
指将物品或財産歸還給原主,常見於古代文獻和法律文書。例如宋代蘇轼在《應诏論四事狀》中提到“惟籍納産業方許給還”,《水浒傳》中也有“給還産業田園”的表述。
-
用法特點
多用於官方或正式場景,強調對財物歸屬權的恢複。如蘇轼提到的“籍納産業方許給還”,即需通過特定程式才能完成歸還。
二、其他可能的延伸解釋
-
成語化含義(需謹慎參考)
個别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因受恩惠而回報對方”,發音為gěi huán,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讀。
-
現代例句中的用法
如“給還在戰鬥中的裝甲師提供補給”,此處“給還”實為“給予并歸還”的簡略表達,需結合上下文理解。
三、讀音與辨析
- 讀音争議:多數詞典标注為gěi hái(如、3),但“還”字在表示“歸還”時通常讀huán,需注意語境差異。
- 近義詞:發還、返還、歸還。
- 反義詞:沒收、扣押。
總結建議
若需引用“給還”,建議優先采用“發還”這一古義,并參考權威文獻(如蘇轼、水浒傳的用例)。對於非傳統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謹慎使用。更多例句可查看來源網頁。
别人正在浏覽...
蹑屧乜些乜邪乜斜乜斜纏帳齧心孽星蹑虛齧雪齧雪齧雪餐氈齧雪吞氈蹑尋枿芽孽牙孽芽蘖芽齧咬乜嘢孽裔捏一把汗蹑景蹑影蹑影藏形蹑影潛蹤蹑影追風聶隱娘聶夷中孽龉孽冤孽寃槷刖蹑雲蹑運齧咋捏造孽債齧氈嚙氈齧氈囓氈孽障孽障種子齧折捏着鼻子枿枝臬樴齧指齧指蹑踵孽種蹑逐蹑追涅字鑷子孽子孽子孤臣蹑蹤齧镞蹑足
ℹ️
月沙工具箱 | 質量與使用原則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