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公的意思、録公的详细解释
録公的解释
(1).录尚书事的敬称。《南齐书·海陵王纪》:“ 宣城王 辅政,帝起居皆諮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録公命,竟不与。”《资治通鉴·汉明帝永平十八年》“并録尚书事” 元 胡三省 注:“ 光武 不任三公,事归臺阁,惟録尚书事者权任稍重,自是迄于 齐 梁 ,谓之録公。”
(2). 宋 代南方称押司录事。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一:“ 彭 献诗谢之曰:……‘令尹声声言有过,録公口口道无灾。思量也解开东阁,留取头蹄待秀才。’南方谓押司録事为‘録公’,览者无不絶倒。”
词语分解
- 録的解释 録 ù 见“录”。 笔画数:; 部首:釒; 笔顺编号:
- 公的解释 公 ō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无私。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国家,社会,大众:公共。 * (社会整体的治安)。公众。公民。公论(公众的评论)。 让大家知道:公开。
专业解析
“録公”是中国古代,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个重要官职称谓,具体含义如下:
-
核心含义:
- “録”的含义:在这里,“録”通“录”,核心意思是“总领”、“掌管”、“统领”。它源于“记录”的本义,引申为对事务的全面负责和管理。
- “公”的含义:指“三公”,即中国古代地位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通常指太尉、司徒、司空)。
- 组合释义:因此,“録公”即“总录尚书事”或“录尚书事”的尊称或别称,意指总领尚书台事务,实际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官员。担任此职者,通常是权臣或皇帝最信任的重臣,虽非正式的三公,但其权力往往在三公之上,是事实上的宰相。
-
历史背景与职权:
- 尚书台在汉代逐渐成为国家行政中枢。到了魏晋南北朝,“录尚书事”成为常设或非常设的最高行政长官头衔。
- 获得“录尚书事”头衔的大臣,有权总揽一切政务,统领尚书省(台)的各个部门(曹),审阅、裁决所有上报皇帝的奏章文书,并参与国家最高决策。其地位极其显赫,权力极大,是朝廷实际运作的核心。
- 因其位高权重,常被尊称为“録公”。
-
文献依据:
- 《汉语大词典》:对“録公”的解释明确指向“录尚书事”,并引用了《晋书》和《资治通鉴》中的记载作为例证,说明其作为权臣官职的性质。
- 《辞源》(修订本):在解释“录尚书事”时,也提到其尊称可为“录公”,并指出其始于东汉,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是实际上的宰相之职。
- 《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详细解释了“录尚书事”的起源、演变和职权,明确指出其别称或尊称为“录公”,并强调其在特定历史时期是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象征。
-
使用示例:
- 史书中常有记载,如某权臣被加封“录尚书事”,时人或史家即尊称其为“録公”。例如,《晋书·职官志》及诸多人物传记中可见此类用法。
“録公”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对担任“录尚书事”这一要职的官员的尊称。该官职总揽国家行政大权,统领尚书省事务,是实际上的宰相,位极人臣。其名称中的“録”体现了总领、掌管的核心含义,“公”则彰显了其地位之尊崇。此词具有鲜明的历史时代特征,是研究该时期政治制度的关键词之一。
主要参考来源:
- 《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 《辞源》(修订本,商务印书馆)
- 《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北京出版社)
(注:权威辞书如《汉语大词典》、《辞源》等通常有在线数据库如“汉典”、“国学大师”等可查,但直接链接到具体词条常不稳定。以上来源为学界公认的权威纸质/电子辞书。)
网络扩展解释
“録公”是古代职官称谓,包含两个主要释义,其具体含义及使用背景如下:
一、基本释义
-
录尚书事的敬称
这一用法源于南北朝时期,指代掌管尚书省事务的高级官员。例如,《南齐书·海陵王纪》记载,海陵王需通过“録公”批准才能获得饮食,可见其职权之重。宋代胡三省在《资治通鉴》注中亦提及此职为“总领政务”的核心角色。
-
宋代南方对押司录事的称呼
押司录事是地方官府中负责文书、刑狱的低级官吏。宋代南方民间习惯以“録公”代称此类职务,多见于地方文献或职官志记载。
二、延伸说明
参考资料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南齐书·海陵王纪》或宋代职官制度相关文献。
别人正在浏览...
抗魄康乾康彊康强亢强康强逢吉抗衾炕琴炕寝抗情康衢康衢歌康衢谣抗然亢热康日扛丧亢山炕梢康韶抗折抗身康沈伉声抗声康胜康盛抗生素抗世康时康食康世康适糠市亢世抗手抗首抗疏抗属忼爽慷爽亢爽抗水抗税康顺康斯坦察抗竦抗诉炕榻扛抬扛擡康泰慷他人之慨伉特抗体炕头康涂坎鼓看顾看官
ℹ️
月沙工具箱 | 质量与使用原则
我们坚持为全球中文用户提供准确、可靠的在线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们 “关于我们” 页面中所述的审核原则进行开发与维护。请注意: 工具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