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而不校的意思、犯而不校的详细解释
犯而不校的解释
别人触犯自己也不计较。《论语·泰伯》:“ 曾子 曰:‘以能问於不能,以多问於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於斯矣。’” 晋 潘尼 《安身论》:“故远絶荣利,知争竞之遘灾也;故犯而不校,知好伐之招怨也。”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三官保》:“ 保 自此爽然若失,幡然而悔……见人谦抑巽顺,犯而不校,卒为善士。”亦作“ 犯而勿校 ”。 鲁迅 《且介亭杂文末编·女吊》:“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凶手或其帮闲们,这才赠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旧恶’的格言。”
词语分解
- 犯的解释 犯 à 抵触,违反:犯规。犯法。犯罪。犯颜(旧时指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犯讳。 违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侵害,进攻:侵犯。秋毫无犯。 触发,发作:犯病。犯愁。犯疑。 做错事情:犯错误。
- 不校的解释 不计较。《论语·泰伯》:“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 邢昺 疏:“校,报也。” 唐 韩愈 《和侯协律咏笋》诗:“短长终不校,先后竟谁论?” 章炳麟 《蕲黄母铭》:“母一意教 侃 ( 黄侃 ),忍訽
专业解析
“犯而不校”是汉语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成语,其核心意义为“受到冒犯却不计较”。以下从语义解析、典籍溯源及现代应用三个维度展开说明:
一、语义解析
- 犯:《汉语大词典》释为“触犯、侵害”,如《礼记·檀弓》中“事亲有隐而无犯”,此处强调冲突性行为。
- 校:通“较”,《说文解字》注“校,木囚也”,引申为计较、报复,《论语集解》引包咸注“校,报也”。
- 四字连用构成偏正结构,“而”字转折凸显主体克制态度。
二、典籍溯源
该成语源自《论语·泰伯》:“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东汉郑玄注此句时,特别强调“校”含“计较怨仇”的伦理价值。
三、现代应用
在当代语境中,《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宽容大度的处世态度”,多用于称赞不计前嫌、宽厚待人的品格。如处理人际摩擦时体现的雅量,或国际交往中的大国风范。
通过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等权威典籍的互证,该成语的释义体系呈现出儒家恕道思想与中华传统美德的深度融合。
网络扩展解释
“犯而不校”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fàn ér bù jiào,其核心含义是受到别人的冒犯或无礼也不计较。以下是详细解析:
语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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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面拆解:
- 犯:指冒犯、触犯。
- 校(jiào):通“较”,意为计较、报复。
- 整体可理解为“被冒犯却不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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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内涵:
- 强调一种宽容的态度,即使面对他人的无礼或侵犯,仍选择不追究或报复。
- 但需注意,该成语在不同语境下可能带有贬义(如批评对错误不纠正的消极态度)或中性(如描述豁达的修养)。
出处与用法
- 出处:最早见于《论语·泰伯》,曾子言:“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
- 例句:
- 清代小说《歧路灯》中:“犯而不校,何以罚为?”
- 鲁迅曾引此语讨论谦逊与忍耐的界限。
使用场景与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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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 用于描述宽宏大度的品格,如“他待人犯而不校,深受敬重”。
- 也可用于批评对错误放任的态度,如“对原则问题犯而不校,实为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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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义词与反义词:
- 近义词:唾面自干、逆来顺受。
- 反义词:针锋相对、以眼还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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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提示:
“犯而不校”体现了传统文化中的隐忍与宽容,但需根据语境判断其褒贬色彩。在倡导人际和谐时,可作正面评价;在强调原则性问题时,则可能暗示消极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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