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宪的意思、副宪的详细解释
副宪的解释
清 代都察院副长官左副都御史的别称。 清 昭槤 《啸亭杂录·仲副宪》:“ 纯皇帝 嘉其敢言,由御史立擢副宪,以旌其直。” 清 陈康祺 《燕下乡脞录》卷一:“ 闽 中自 李文贞 、 蔡文勤 二公重振 龟山 考亭 之绪,薪尽火传,理学大畅。继之者, 寧化 副宪 雷翠亭 先生 鋐 也。”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一》。
词语分解
- 副的解释 副 ù 第二位的,辅助的,区别于“正”、“主”:副职。副手。副官。副使。 附带的,次要的:副业。副品。副食。副刊。副歌。副产品。副作用。 相配,相称(坣 ):名实相副。其实难副。 量词(.一组或一套,
- 宪的解释 宪 (憲) à 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笔画数:; 部首:宀; 笔顺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