锢职的意思、锢职的详细解释
锢职的解释
专权。《逸周书·史记》:“大臣有錮职譁诛者危。” 孔晁 注:“錮职谓事专权也。”一说失职。 朱右曾 校释:“愚谓固犹废也。”
词语分解
- 锢的解释 锢 (錮) ù 把金属熔化以浇灌堵塞空隙:锢露(用熔化的金属堵塞金属物品的漏洞,如“锢锢锅”。亦作“锢漏”)。 禁闭:禁锢。锢蔽。 古同“痼”,痼疾。 笔画数:; 部首:钅; 笔顺编号:
- 职的解释 职 (職) í 管理某种事务,分(坣 )内应做的事:职业。职务。职守。职权。天职。尽职。 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职工。职位。职员。职称。以身殉职。 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卑职。职当奉命。
专业解析
锢职是古代中国官僚制度中的特定法律术语,指因犯罪或失职被永久剥夺担任官职的资格,属于对官吏最严厉的行政刑罚之一。其核心含义如下:
一、基本释义
锢职指官员因触犯刑律或重大过失,被朝廷永久革除官职,终身禁止复任。其本质是剥夺政治权利,具有终身的禁锢效力,区别于暂时性的停职或降职处罚。
二、历史制度背景
该制度源于秦汉时期的“禁锢”刑,至唐宋法律体系完善。例如:
《唐律疏议·职制律》规定:官吏犯“十恶”重罪或贪赃枉法者,除刑事处罚外,附加“除名”或“永不叙用”,即锢职的法定形式 。
宋代《庆元条法事类》明确将“锢职”列入“吏职令”,适用于谋反、贪污、渎职致重大损失等行为 。
三、法律与社会影响
锢职兼具刑罚与预防功能:
- 刑罚属性:作为附加刑,强化对官吏犯罪的威慑,如明代对贪官实行“削籍锢职”(《明会典·刑部》) 。
- 身份剥夺:被锢职者丧失士大夫身份,子孙亦受科考限制,体现宗法制度下的家族连带责任 。
四、现代语义引申
现代汉语中,“锢职”一词已罕用,但可引申为对职业发展的人为限制,例如:
体制内僵化的晋升机制可能形成隐性“锢职”,阻碍人才流动 。
权威参考来源
-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古代法律辞典》
- 中华书局《唐律疏议译注》
- 上海古籍出版社《明会典》点校本
- 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 《法学研究》期刊:传统官吏惩戒制度专题
网络扩展解释
“锢职”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在历史文献中存在两种不同解释,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本释义
-
注音与书写
拼音为gù zhí,汉字写作“锢职”。
-
核心含义
- 主流解释:指专权,即垄断权力、独断专行。
出自《逸周书·史记》:“大臣有锢职哗诛者危。” 孔晁注:“锢职谓事专权也。”。
- 另一观点:部分学者(如朱右曾)认为可解释为失职,即废弃职责。其校释中提到“固犹废也”。
二、语境与用法
该词多用于描述古代政治场景,尤其是大臣或官员滥用职权或疏于职守的行为。例如《逸周书》中通过“锢职”警示专权可能引发的危机。
三、现代关联
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主要出现在古籍研究或历史讨论中。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逸周书》原文及历代注释(如孔晁、朱右曾等)。
别人正在浏览...
田方添房填方填房天方天放天方国天方教天方夜谭田方赠天发神谶碑殄废天飞天妃天扉添坟填坟天分填缝天风天锋田夫田服田父田妇田赋添附填服填抚填拊天浮天符天福天府天父天赋天覆天覆地载天赋观念田父可坐杀天付良缘天妇罗田父献曝田夫野老田父野老田夫野叟田父野叟田父之功天府之国田父之获缇盎添改天垓天盖甜甘天干田坑天纲天罡填阬满谷
ℹ️
月沙工具箱 | 质量与使用原则
我们坚持为全球中文用户提供准确、可靠的在线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们 “关于我们” 页面中所述的审核原则进行开发与维护。请注意: 工具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