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學習工具

頭主的意思、頭主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頭主的解釋

戶主。 宋 蘇轼 《應诏論四事狀》:“十餘年間如捕寇盜,除催到四萬六千餘貫外,餘欠八千二百餘貫,共二百八十二戶,并是貧民下戶,無所從出,與詭冒逃移不知頭主及幹繫均納之人,連延至今,終不能足。”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頭主”是漢語中一個古舊且使用頻率較低的複合名詞,其含義需結合字源與曆史語用分析。從構詞法看,“頭”指事物頂端或首領位置,“主”表示主導者或所有者,組合後多指向某類群體的核心管理者或事件的主要責任人。

根據《漢語大字典》對“頭”的釋義,“頭”可引申為“首領、開端”,如“頭目”“頭領”等稱謂均體現統領職能。而“主”在《說文解字》中釋為“燈中火主”,後衍生出“主持”“主宰”等管理職能含義。二者組合形成的“頭主”,在明清白話文獻中多指契約關系中的甲方責任人,如清代契約文書常見“立約頭主某某”的表述,特指契約發起方或主要責任人。

需要注意的是,“頭主”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未被單獨列為詞條,其使用具有顯著的時代局限性和語境特殊性。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記錄,該詞在閩南語等方言區仍保留“主要當事人”的引申用法,但使用範圍較為狹窄。

網絡擴展解釋

“頭主”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如下:

一、核心釋義

  1. 戶主
    指家庭或戶籍中的負責人。該用法最早見於宋代蘇轼的《應诏論四事狀》,文中提到在處理賦稅問題時,“頭主”指需承擔責任的戶主。例如:“與詭冒逃移不知頭主及幹繫均納之人,連延至今,終不能足。” (來自蘇轼的文獻)

二、其他釋義

  1. 對象、對手(較少見)
    在明代小說《二刻拍案驚奇》中,“頭主”被解釋為“對象”或“對手”,如“王俊沒個頭主,沒些意思”(卷三十一)。但此用法在其他文獻中較少出現,可能屬於特定語境或方言。

三、綜合說明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蘇轼文集或《二刻拍案驚奇》相關章節。

别人正在浏覽...

跑馬樓跑馬賣解抛錨泡毛鬼跑碼頭跑馬占荒跑馬占圈跑媒泡沫泡蘑菇泡沫經濟泡沫塑料炮撚泡妞咆怒抛盤泡泡跑跑颠颠泡泡口香糖泡泡紗跑跑跳跳袍帔庖疈跑片抛撇袍皮老跑坡跑破鞋抛棄跑氣炮釺炮釺抛腔跑起來匏琴跑青抛青春跑情況抛毬樂抛球樂抛曲跑圈跑泉抛卻庖人炮人抛扔抛撒抛灑抛閃庖膳跑山跑墒跑上房刨梢匏勺抛舍抛射抛聲匏笙
ℹ️

月沙工具箱 | 質量與使用原則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