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期的意思、失期的詳細解釋
失期的解釋
[be overdue schedule time] 超過了限定的日期;誤期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史記·陳涉世家》
詳細解釋
耽誤規定的期限;沒按照約定的日期。《史記·陳涉世家》:“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漢書·公孫敖傳》:“後二歲,以将軍出 北地 ,後票騎,失期當斬,贖為庶人。” 宋 文天祥 《集杜詩·鎮江之戰》序:“既而, 揚州 失期,先出取敗。”《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七:“一言已定,必不失期,明日準造宅上。”
詞語分解
- 失的解釋 失 ī 丢:遺失。坐失良機。收複失地。流離失所。 違背:失約。失信。 找不着:迷失方向。 沒有掌握住:失言。失職。失調(俹 )。 沒有達到:失望。失意。 錯誤:失誤。失策。過失。失之毫厘,謬以千裡。
- 期的解釋 期 ī 規定的時間,或一段時間:定期。限期。期限。學期。 量詞,用于刊物或其他分期的事物:第五期。 盼望,希望:期望。期冀。期盼。期待。 限度:“征斂無期求索無度”。 必,決定:“期死,非勇也”。 〔
專業解析
失期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明确法律和軍事色彩的複合詞,指延誤或錯過規定的期限、日期,強調因主觀或客觀原因未能按時履行約定或完成指令。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 字義構成:
- 失:意為“耽誤”“錯過”“違背”。
- 期:指“約定的時間”“限定的日期”。
- 合指未能在規定時間内完成某事,隱含違約或失職的責任。
二、古籍中的權威用例
該詞多見于曆史文獻,尤其強調違反軍令、律法的嚴重後果:
- 《史記·陳涉世家》:
秦法規定戍卒“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因暴雨延誤行程,面臨死刑,遂發動起義。此例凸顯失期與嚴苛刑罰的直接關聯。
- 《資治通鑒·漢紀》:
将領因“失期不至”被問罪,反映古代軍事行動中對時限的嚴格把控。
三、現代漢語的延伸
在當代語境中,“失期”仍用于正式文書,如:
- 法律合同:指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貨物或履行義務,構成違約。
- 項目管理:任務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導緻計劃延誤。
- 學術研究:特指史料記載中事件發生時間的考證誤差。
四、近義詞辨析
- 違約:側重違反條款,範圍大于時間維度。
- 誤期:與“失期”基本同義,但口語化程度略高。
- 逾期:現代常用,多指金融、行政領域的時限超期。
五、權威辭書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定義:
失期:謂延誤規定的期限;不按期。
結論:
“失期”作為曆史悠久的書面語,核心語義始終圍繞時限的延誤及其後果展開。其在秦律中的強制性懲罰背景(如《史記》載“失期當斬”),奠定了該詞在漢語中的嚴肅性和法律色彩。現代使用雖弱化了極端後果,但仍保留對責任和信用的強調,常見于法律、曆史及管理領域。
網絡擴展解釋
“失期”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一、基本含義
“失期”指超過預定的期限或未按約定時間履行,即“誤期”或“違約”。例如《史記·陳涉世家》中提到:“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這裡指因大雨延誤行程而錯過規定期限。
二、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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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與用法
- 該詞由“失”(錯過)和“期”(期限)組成,強調未按時完成約定或規定事項。
- 古代文獻中多用于軍事、法律等嚴肅場景,如《漢書·公孫敖傳》記載:“失期當斬,贖為庶人。”,說明失期可能招緻嚴厲懲罰。
-
近義詞與反義詞
- 近義詞:誤期、負約、逾期。
- 反義詞:如期、按期、守時。
三、曆史典故與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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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引用
- 《史記·陳涉世家》:“失期,法皆斬。”,反映秦朝嚴苛律法。
- 宋代文天祥《集杜詩·鎮江之戰》序:“揚州失期,先出取敗。”,指因延誤導緻戰敗。
-
現代用法
- 例句:“取消30天報失期後,居民可直接辦理身份證補領。”,體現制度調整。
四、總結
“失期”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強調時間上的違約行為,需結合具體背景理解其嚴重性。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史記》《漢書》等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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