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的意思、失蹤的詳細解釋
失蹤的解釋
[be missing] 不見蹤迹,多指人的下落不明
坐不到幾天,便連人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孔乙己》
詳細解釋
亦作“ 失蹤 ”。尋不到蹤迹;不落不明。 唐 裴铏 《傳奇·崔炜》:“ 煒 因迷道失足,墜於大枯井中。追者失蹤而返。” 朱自清 《執政府大6*屠6*殺記》:“我不知道現在,那天去執政府的人還有失蹤的沒有?” 王西彥 《古屋》第三部六:“在 福建 漆器的筆筒裡,那些大小不一的鬥筆也已告失蹤。”
見“ 失蹤 ”。
詞語分解
- 失的解釋 失 ī 丢:遺失。坐失良機。收複失地。流離失所。 違背:失約。失信。 找不着:迷失方向。 沒有掌握住:失言。失職。失調(俹 )。 沒有達到:失望。失意。 錯誤:失誤。失策。過失。失之毫厘,謬以千裡。 改變常态:驚慌失色。 得 筆畫數:; 部首:大; 筆順編號:
- 蹤的解釋 蹤 ō 人或動物走過留下的腳印:蹤影。蹤迹。追蹤。失蹤。跟蹤。無影無蹤。 筆畫數:; 部首:足; 筆順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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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
失蹤(shī zōng)是現代漢語常用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人或物下落不明、失去蹤迹的狀态。根據漢語詞典釋義及社會應用,可從以下四個層面解析:
一、詞性結構
- 動詞性短語:由“失”(喪失)與“蹤”(蹤迹)構成的動賓結構,強調“失去蹤迹”的動态過程。
- 名詞化用法:可指代“失蹤狀态”或“失蹤事件”(如“他的失蹤引發關注”)。
二、字義溯源
- 失:
本義為“遺失、丢掉”(《說文解字》:“失,縱也”),引申為“找不到、脫離控制”。
- 蹤:
本義指“足迹、行迹”(《玉篇》:“蹤,迹也”),後泛指事物存在的痕迹。
三、現代釋義
- 基礎定義:
人或物體離開原處後去向不明,無法通過常規途徑尋獲。如《現代漢語詞典》釋義:“下落不明(多指人)”。
- 法律語境:
特指自然人離開住所或居所後音訊全無的狀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條,自然人失蹤滿二年可申請宣告失蹤。
四、引申與關聯概念
權威參考來源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
- 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影印本.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實施.
- 公安部《公安機關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規定》.公通字〔2005〕86號.
(注:為符合原則,釋義融合權威詞典定義、古籍溯源及現行法律條文,确保内容準确性與專業性。)
網絡擴展解釋
“失蹤”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是對其含義、用法及相關信息的綜合解釋:
一、基本含義
“失蹤”指人突然消失或失去聯繫的狀态,多用於描述下落不明的情況。例如:“桌上的紙和筆硯一齊失蹤”(魯迅《孔乙己》)。
二、詳細解釋
- 詞性:動詞或形容詞,表示人或物去向不明。
- 成因:可能涉及被綁架、迷路、主動躲藏等,常帶有神秘或緊張色彩。
- 與“死亡”區别:僅表示暫時無法找到蹤迹,并非最終結局。
三、使用場景
- 媒體報道:如“警方搜尋失蹤兒童”。
- 文學創作:常見於偵探小說、影視作品,渲染懸疑氛圍。
- 法律語境: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利害關系人可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四、相關引用
- 古籍出處:唐代裴铏《傳奇·崔炜》中已有“失蹤”用例。
- 現代文學:朱自清《執政府大屠殺記》提及失蹤者。
五、近義詞與反義詞
若需更多例句或法律程式細節,可參考權威詞典或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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