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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外錢的意思、稅外錢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稅外錢的解釋

正稅外再征的錢。 明 宋濂 《蘇公墓志銘》:“ 南海 、 番禺 二縣,輸恒賦之外,復有所徵,號稅外錢。”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稅外錢"并非現代漢語詞典中的标準詞條,但其含義可從字面拆解并結合財稅語境理解,通常指稅收之外的其他政府收入。具體解釋如下:

  1. 字面與核心含義

    "稅"指國家依法向納稅人強制征收的款項;"外"意為"之外";"錢"泛指資金或收入。因此,"稅外錢"可理解為國家或地方政府在稅收之外依法取得的各類財政收入。其性質屬于政府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區别于強制、無償的稅收。

  2. 財稅術語對應(非稅收入)

    在專業財稅領域,"稅外錢"的規範表述為"非稅收入"。根據中國財政部定義,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依法利用政府權力、國有資源(資産)所有者權益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資金。其範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産收益等。

  3. 性質與特點

    稅外錢(非稅收入)具有法定性、補償性和專項性特征:

    • 法定性:征收依據為國家法律法規或省級以上政府規章。
    • 補償性:部分收費體現"受益者付費"原則(如污水處理費)。
    • 專項性:多數收入需專款專用(如教育附加用于教育投入)。

權威來源參考:

關於非稅收入的定義與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布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財稅〔2016〕33號),該文件明确規定了非稅收入的範疇、征收管理和資金分配制度。具體條款可查閱財政部官網政策發布欄目。

網絡擴展解釋

“稅外錢”是一個曆史性詞彙,主要指正稅之外額外征收的款項,常見于古代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根據多個詞典解釋,“稅外錢”指政府或地方在法定正稅(如田賦、人頭稅等)基礎上,額外征收的附加費用。這類費用通常未經中央統一規定,屬于地方性或臨時性征派。

  2. 曆史背景與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宋濂的《蘇公墓志銘》,文中提到廣東南海、番禺兩縣在繳納常規賦稅後,還需額外征收“稅外錢”。這反映了古代地方財政壓力下,可能通過非正式渠道增加稅收的現象。

  3. 現代相關概念
    雖然“稅外錢”一詞已不常見于現代稅收體系,但其内涵與當前某些“附加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有一定相似性,均屬于法定稅種之外的財政征收行為。不過現代收費需依法公示,與古代隨意征派性質不同。

“稅外錢”是研究古代財稅制度的重要詞彙,體現了曆史上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的複雜性。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演變,可參考《明史·食貨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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