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争的意思、訟争的詳細解釋
訟争的解釋
争辯;争吵。《後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直者不能不争,曲者不能不訟。訟争既施,則有忿怒之事矣。” 明 海瑞 《興革條例·刑屬》:“人若能寬裕其心,念此非殺父兄事也,言語訟争,何仇之有!”
詞語分解
- 訟的解釋 訟 (訟) ò 在法庭上争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争辨是非:争訟。聚訟紛纭。 自責:自訟。 古同“頌”,頌揚。 筆畫數:; 部首:讠; 筆順編號:
- 争的解釋 争 ē 力求獲得,互不相讓:争奪。競争。争長論短。 力求實現:争取。争氣。争勝。 方言,差,欠:總數還争多少? 怎麼,如何(多見于詩、詞、曲):争不。争知。争奈。 讓 筆畫數:; 部首:刀; 筆順編
專業解析
訟争,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常用于法律和日常語境中,指通過訴訟或争論來解決争端的行為。從漢語詞典角度分析,其核心含義源于“訟”和“争”兩個字的結合:
在詳細解釋上,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訟争不僅指具體的訴訟行為,還涵蓋從争端産生到訴諸法律的整個過程,包括舉證、辯論和裁決等環節。例如,在句子“雙方因合同違約引發訟争”中,它突出法律途徑的正式性和對抗性。該詞多見于正式文書或新聞報道,強調其權威性和規範性。
為提升内容的可信度,參考權威語言學資源,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該詞典對“訟争”的定義強調其法律内涵和社會應用。
網絡擴展解釋
“訟争”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訟争(拼音:sòng zhēng)指因争議引發的争辯或争吵,尤其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兩方面:
- 日常語境:泛指人與人之間的争論或矛盾,如“言語訟争”。
- 法律語境:特指通過訴訟程式解決争議,即“訟争案件”。
詞源與曆史用例
- 字義解析:
- “訟”本義為“以言争論”,《說文解字》釋為“争也”,強調通過言語辯論是非。
- “争”指矛盾或對抗行為,二者結合後,“訟争”既包含言語争論,也指向法律層面的糾紛解決。
- 文獻記載:
- 《後漢書·列女傳》提到“訟争既施,則有忿怒之事”,反映古代對訟争可能導緻沖突的認知。
- 明代海瑞在《興革條例》中提及“訟争非殺父兄事”,主張以寬容化解矛盾。
法律背景與應用
在司法實踐中,“訟争”常指需法院裁判的争議案件。例如:
- 程式與實體法的平衡:嚴格遵循法律程式雖能保障裁判正确性,但可能導緻判決僵化,甚至背離實質正義。
- 策略性代理:律師需結合法律分析與訴訟策略,維護當事人權益。
相關辨析
- 與“争訟”的區别:二者均涉及訴訟,但“争訟”(zhēng sòng)更側重“因争論而訴訟”,而“訟争”更強調“訴訟中的争論”。
- 古義擴展:“訟”在古籍中偶通“頌”,表頌揚,但此義項與“訟争”無關。
“訟争”是兼具日常争議與法律糾紛雙重含義的詞彙,其曆史用例和現代司法實踐均體現了通過言辭或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的特點。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權威法律文獻或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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