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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 普遍 ”。
普徧是“普遍”的舊字形變體,現代漢語規範寫法為“普遍”,讀音為pǔ biàn。其核心含義指某一事物、現象或狀态在特定範圍内廣泛存在,覆蓋全面而無例外。
廣泛性
指範圍上的全面覆蓋,強調“無遺漏”。例如:
“這一政策在全國得到普遍認可。”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共性存在
描述某種性質或現象為大多數對象所共有。例如:
“人類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普遍的。”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普”本義為“全面”,“徧”(同“遍”)意為“周遍”,二字合成後強化“全面覆蓋”之意。漢字簡化後,“徧”并入“遍”,“普遍”成為規範詞形。
(來源:《說文解字注》,段玉裁)
| 詞語 | 側重點 | 示例 |
|---|---|---|
| 普遍 | 範圍廣、無例外 | 普遍現象 |
| 廣泛 | 涉及面寬,但可有例外 | 廣泛征求意見 |
| 全面 | 涵蓋所有方面,強調完整性 | 全面發展 |
參考資料
“普徧”是“普遍”的舊時寫法,現代漢語中已統一為“普遍”。該詞含義及用法如下:
基本詞義 指事物具有廣泛存在性或共同性,覆蓋範圍全面,與“特殊”“個别”相對。例如“普遍規律”表示適用于大多數情況的規律()。
字源解析
曆史文獻用例 唐代孔穎達在《五經正義序》中提到“普徧”一詞,形容周代制度具有廣泛適用性()。唐代詩人郭周藩亦用“普遍拯疲俗”表達對廣泛社會問題的改善願望。
現代用法 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描述社會現象、科學規律等,如“疫苗接種已普遍推廣”“環保意識普遍提升”。
注意:“普徧”屬于古漢語用字,當代規範文本中建議使用“普遍”。若需引用古籍或研究漢字演變,可保留原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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