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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不多争”。 宋 辛棄疾 《江神子·博山道中書王氏壁》詞:“比著桃源溪上路,風景好,不争多。”《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十:“金鼓看來都一樣,官人與賊不争多。” 明 湯顯祖 《牡丹亭·驚夢》:“不争多費盡神情,坐起誰忺?”
“不争多”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彙,常見于明清白話小說及方言表述,其核心含義為“差不多”或“不相上下”,表示數量、程度或狀态上的相近性。該詞由“不争”與“多”組成,其中“不争”在此語境中意為“不差”“不異”,而“多”則強調比較中的接近性。
從語義發展來看,“不争多”最早可追溯至明代文學作品。例如《金瓶梅》中曾有“你兩家不争多”的表述,指雙方條件或數量接近。在方言使用中,吳語部分地區仍保留類似用法,如“兩家頭力氣不争多”,表示兩人力氣相當,這一現象在《吳方言詞典》中有明确記載。
現代漢語中,“不争多”的使用頻率較低,但在研究古典文學或方言文化時仍具參考價值。例如《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義為“猶言差不多”,并标注其語用場景多與比較相關。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當代口語中常被“差不多”“不相上下”等更通用的詞彙替代。
“不争多”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不争多”同“不多争”,表示對現有條件或資源感到滿足,不追求更多,強調知足、不貪婪的态度。例如《二刻拍案驚奇》中“官人與賊不争多”,即形容兩者差異不大。
提示: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多用于書面或文學語境。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法,可參考《漢典》《牡丹亭》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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