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的意思、取回的詳細解釋
取回的解釋
[reception] 以和平手段從已奪走和非法扣押者手裡收回自己的人和財産
詞語分解
- 取的解釋 取 ǔ 拿:索取。取書。取款。竊取。 選擇:選取。取材。取景。取道。取樣。 采用:采取。聽取。吸取。可取。取精用弘。 得到,招緻:獲取。取經。取償。取悅。 消去:取消。取締。 與予去存棄舍送 筆畫數
- 回的解釋 回 (③迴) í 還,走向原來的地方:回家。 掉轉:回首(回頭看)。回顧。回眸。回暧。妙手回春。 曲折,環繞,旋轉:回旋。回腸。回廊(曲折回環的走廊)。 答複,答報:回信。回話。回絕。 量詞,指事件的
專業解析
“取回”是現代漢語中一個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主動行為将原本屬於自己或應由自己支配的物品、權利等重新獲得。該詞由“取”和“回”兩個語素構成:“取”表示獲取、拿取的動作,“回”強調事物狀态的複原性轉移,共同構成“使事物回歸原主”的完整語義框架。
從語義特征分析,“取回”包含三個必要條件:①存在先前失去或寄存的客體;②主體具有合法支配權;③通過特定程式完成交接。例如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該詞被明确标注為及物動詞,強調動作對象的實體性。
在法律語境中,“取回”具有區别於“收回”“拿回”的專業性特征。《法學大辭典》指出,該詞特指“通過法定程式實現物權的重新占有”,常見於物權法領域,如取回質押物、取回遺失物等法定情形。
詞彙演變方面,據《漢語詞源辭典》考據,“取回”最早見於宋代司法文書,原指官府對涉案財物的發還程式,明代逐漸泛化為日常用語。這種從司法術語到生活用語的語義擴展,反映了漢語詞彙社會化應用的典型路徑。
網絡擴展解釋
“取回”是一個動詞短語,指通過和平手段收回原本屬於自己但被他人奪走或扣押的人或財産。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釋義
- 拼音:qǔ huí
- 結構:由“取”(拿取)和“回”(返回)組成,強調重新獲得失去之物。
- 核心定義:以合法或和平方式收回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財物、人員或權益。例如:“取回被扣押的證件”。
2.使用場景
- 法律/財産糾紛:常見於法律文書,如“通過訴訟取回房産”。
- 日常生活:如取回幹洗的衣物、寄存的行李等。
- 抽象概念:也可用於比喻,如“取回失去的信任”。
3.近義詞與反義詞
- 近義詞:收回、索回、拿回。
- 反義詞:放棄、丢失、交出。
4.例句參考
- “他通過律師成功取回了被扣押的車輛。”
- “清晨,媽媽去洗衣店取回晾幹的衣服。”
5.補充說明
該詞強調“和平手段”,若涉及暴力或沖突,則可能用“奪回”替代。其英文對應詞為“reception”或“retri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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