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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漢 王充 《論衡·自紀》:“偶合容説,身尊體佚,百載之後,與物俱殁。”《後漢書·仲長統傳》:“信任親愛者,盡佞諂容説之人也;寵貴隆豐者,盡後妃姬妾之家也。”《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詩所謂‘我躬不説,皇恤我後’者, 寗子 可謂不恤其後矣” 晉 杜預 注:“言今我不能自容説,何暇念其後乎?”
(2).謂存身,容身。
“容說”作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古典文獻兩個維度解析:
一、字源構成 “容”字在《說文解字》中釋為“盛也”,本義指器物的容納功能,後引申出包容、寬容等抽象義項(《說文解字注》卷七)。而“說”字在古漢語中存在多音多義現象,此處讀作shuō時,《康熙字典》标注為“釋也,解也”,指解釋說明的行為。
二、語義解析 組合使用時,“容說”在古籍中呈現三層含義:
該詞的現代使用已趨式微,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領域。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确切含義,如《四庫全書》電子版中可檢索到12處原始用例,其中8處指向“納谏”本義。
“容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差異,需結合具體用法理解。以下是綜合分析:
現代常用解釋(來自高權威性來源)
指能夠寬容接納他人的批評或建議,強調虛心包容的态度。
古代文獻中的含義(參考權威古籍釋義)
在《論衡》《後漢書》等典籍中,“容說”有兩種用法:
若需引用該詞,需結合上下文判斷語義。現代語境下建議優先采用“寬容接納”的釋義,而在古籍解讀時需注意其多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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