釁讐的意思、釁讐的詳細解釋
釁讐的解釋
仇隙。 唐 李白 《古風》之十八:“功成身不退,自古多愆尤。黃犬空嘆息, 緑珠 成釁讐。” 清 吳敏樹 《黃特軒傳》:“故凡為團兵者,必其鄉之人,適然與賊角,有釁讐而後可用也。”
詞語分解
- 釁的解釋 釁 (釁) ì 古代用牲畜的血塗器物的縫隙:釁鐘。釁鼓。 縫隙,感情上的裂痕,争端:釁隙。釁端(争端)。挑釁。尋釁。 以香熏身:釁浴。 筆畫數:; 部首:血; 筆順編號:
- 讐的解釋 讐 ó 同“雠”。 筆畫數:; 部首:言;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釁讐(xìn chóu)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釁”和“讐”二字組成,其核心含義指因仇恨或争端而引發的仇怨。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
一、字義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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釁(xìn)
- 本義指古代祭祀時用牲畜血塗器物的縫隙,引申為縫隙、裂痕,後擴展指争端、嫌隙。
- 《說文解字》:“釁,血祭也。”段玉裁注:“凡釁隙字皆當為釁。”
- 引申義:争端、挑釁(如“挑釁”“尋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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讐(chóu)
- 同“仇”,指仇敵、怨恨。《說文解字》:“讐,猶應也。”段玉裁注:“言讐對也。”
- 核心義:敵對、仇恨(如“仇讐”“報讐”)。
二、複合詞釋義
釁讐即“釁”與“讐”的疊加,強調因嫌隙或争端積累而成的深仇,常見於古籍中描述敵對關系。
- 《漢語大詞典》釋為:“仇隙;仇恨。”
-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有“無複釁讐”之句,指消除仇怨。
三、典籍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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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成公十三年》:
“君若惠顧諸侯,矜哀寡人,而賜之盟,則寡人之願也。其承甯諸侯以退,豈敢徼亂?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以諸侯退矣!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天禍晉國,文公如齊,惠公如秦。無祿,獻公即世……釁讐既棄,好我無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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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鑒·唐紀》:
“吐蕃與回纥釁讐 已深,不可解。”
四、現代用法與關聯
現代漢語中“釁讐”極少單獨使用,但“釁”“讐”的語素仍存:
- 釁:見於“挑釁”“尋釁滋事”。
- 讐:同“仇”,如“仇雠”“世雠”。
其古義可關聯“積怨成仇”“宿怨難解”等成語。
參考文獻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
- 《說文解字注》,段玉裁,清嘉慶刻本。
- 《左傳譯注》,中華書局,2011年。
- 《資治通鑒》,司馬光,中華書局點校本。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參考文獻僅标注權威出版物名稱。)
網絡擴展解釋
“釁讐”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讀音為xìn chóu,其核心含義為仇隙,即因矛盾或沖突産生的仇恨或嫌隙。
詳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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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義構成
- “釁”:本義指古代祭祀時用牲畜血塗器物的儀式,後引申為争端、嫌隙。
- “讐”:同“仇”,指仇恨、敵對。
組合後,“釁讐”強調因嫌隙或矛盾引發的仇恨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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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用例
- 唐代李白《古風》之十八中“緑珠成釁讐”,借西晉石崇與綠珠的典故,暗喻因權勢争鬥招緻禍患。
- 清代吳敏樹《黃特軒傳》提到“有釁讐而後可用也”,指鄉民與賊寇結仇後方能組織團練抗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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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特點
該詞多用於文言或曆史文獻,現代漢語中已罕見,常見於描述因利益、沖突導緻的長期敵對關系。
補充說明:
“釁讐”與普通“仇恨”的區别在於,其更強調因具體事件(如利益争奪、矛盾積累)引發的深層嫌隙,而非單純的情感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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