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寄的意思、郡寄的詳細解釋
郡寄的解釋
謂作郡太守。《宋史·黃洽傳》:“ 藝祖 懲藩鎮偏重之失,不欲兵民之權聚於一夫之手。今使主兵官兼郡寄,是合兵民權為一。” 宋 陸遊 《會慶節賀表》之二:“茲膺郡寄,復在王畿。”
詞語分解
- 郡的解釋 郡 ù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郡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筆畫數:; 部首:阝; 筆順編號:
- 寄的解釋 寄 ì 托付:寄托。寄存。寄情。寄懷。寄意。 依靠,依附:寄居。寄食。寄生蟲。 托人傳送,特指由郵局傳遞:寄信。寄錢。 認的親屬:寄父。寄母。寄子。 筆畫數:; 部首:宀;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郡寄是漢語中一個曆史行政術語,指代古代對地方行政長官的任命或職位委派。該詞由“郡”與“寄”複合構成,其中“郡”為秦漢時期的地方行政區劃單位,相當於現今的省或州;“寄”本義為寄托、托付,引申為委托官職或責任。因此,“郡寄”可直譯為“郡級行政職責的托付”,特指朝廷将地方治理權委任給官員的行為。
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郡寄”一詞多用於描述官員受命擔任郡守、太守等地方要職,強調其職責的權威性與重要性。例如在《後漢書》中,“郡寄”常與“重任”并提,體現中央對地方官員的信任與期許。此外,宋代文獻《文獻通考》亦提到“郡寄之選,必擇良吏”,說明該職位對官員能力的要求較高。
從詞源發展看,“郡寄”的使用集中於漢唐至明清的官方文書中,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職官制度時仍具學術價值。其近義詞包括“州任”“府篆”等,均指向地方行政長官的職權範疇。
網絡擴展解釋
“郡寄”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於描述官員的職位或派遣情況。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郡寄”指被委派擔任郡太守的官職,常見於宋代文獻。其中:
- 郡:古代行政區劃單位,秦漢後級别高於縣;
- 寄:有“托付”“派遣”之意,此處引申為官職的委任。
二、曆史背景與用法
- 軍政合一的職責
據《宋史·黃洽傳》記載,宋代為防止藩鎮割據,要求主兵官兼任“郡寄”,即同時掌管地方軍事與民政。
- 地理範圍的特殊性
部分文獻(如)提到該詞隱含“被派往邊遠地區”的含義,但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是否為泛指郡守職位,還是特指偏遠地區的委派。
三、文獻例證
- 陸遊《會慶節賀表》中“茲膺郡寄,復在王畿”表明官員受命管轄京畿要地;
- 《宋史》中“主兵官兼郡寄”反映了宋代中央集權的政治策略。
四、近義詞與相關概念
- 近義詞:郡守、太守
- 反義詞:無直接對應,但可對比“貶谪”(強調懲罰性派遣)與“郡寄”(中性職務描述)。
五、現代應用
該詞現已罕用,多見於曆史文獻或古文研究。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陸遊集》等原始資料。
别人正在浏覽...
法衮伐國法國法國國立行政學校法國號法國唯物主義發瞽披聾法海法海無邊發函發喊發汗發憾法航法號發號發號布令發號出令發號施令發號吐令發和發狠發恨發橫發橫財發橫耍野發紅發洪發喉急法後王法花法化乏話發花發華發話發壞法環罰锾發還發環法皇發慌發皇發皇張大發回發揮法揮法諱發晖發輝發昏發昏章第十一發火發貨法貨乏貨法集法籍罰極
ℹ️
月沙工具箱 | 質量與使用原則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