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笙的意思、合笙的詳細解釋
合笙的解釋
見“ 合生 ”。
詞語分解
- 合的解釋 合 é 閉,對攏:合眼。合抱。珠連璧合。貌合神離。 聚集:合力。合辦。合股。合資。 不違背,一事物與另一事物相應或相符:合格。合法。情投意合。 應該:合該。合當。“文章合為時而著,詩歌合為時而作”。
- 笙的解釋 笙 ē 管樂器名,一般用十三根長短不同的竹管制成,吹奏:笙歌。蘆笙。笙管樂(?)。 筆畫數:; 部首:竹;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合笙”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需結合字源與曆史語境解析。
一、詞義溯源
“合”取“聚合、協調”之義,如《說文解字》釋為“合口也”,引申為事物相配;“笙”為古代簧管樂器,《周禮·春官》記載其“以匏為基,列管參差”,象征禮樂交融。二字連用最早見於唐代段安節《樂府雜錄》,特指樂舞中笙與其他樂器的和諧協奏。
二、文化意涵
該詞在宋代文獻中延伸出儀式性内涵,如《東京夢華錄》載宮廷宴樂“合笙奏於殿陛”,既指樂器合奏形式,亦隱喻禮制秩序。明清時期漸用於文人雅集場景,如《陶庵夢憶》稱“曲終合笙,滿座寂然”,凸顯藝術共鳴的意境。
三、語義流變
現代漢語中“合笙”已非常用詞彙,但在民俗研究領域仍具價值。據《中國音樂文物大系》考證,部分地區保留“合笙”為婚喪儀典中笙箫并奏的習俗,印證其文化傳承功能。
網絡擴展解釋
“合笙”是中國古代的一種表演藝術形式,主要分為唐代和宋代兩個階段的定義,具體解釋如下:
一、唐代的“合笙”(亦稱“合生”)
- 表演形式:以歌詠為主,伴隨舞蹈,屬於伎藝的一種。據《新唐書》記載,其内容多涉及王公貴族或妃主的情貌,表演者包括胡人、街童等,形式較為自由。
- 曆史背景:起源於唐中宗時期,宴會上胡人表演的“合生”因歌詞淺俗甚至帶有穢亵内容,逐漸流行於民間。
二、宋代的“合笙”
- 說書流派:宋代發展為說書的一種流派,藝人需當場根據指定題材即興賦詩(稱為“唱題目”),兼具文學性和娛樂性。
- 分類:
- 普通合笙:即興創作詩詞,内容雅緻;
- 喬合笙:内容滑稽且隱含諷勸意味,更強調幽默效果。
三、其他說明
“合笙”在古籍中常與“合生”混用,二者實為同一藝術形式在不同時期的異稱。其表演特點體現了古代即興創作與民間藝術的結合,對研究唐宋文化有參考價值。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新唐書》《夷堅志》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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