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的意思、案犯的詳細解釋
案犯的解釋
[criminal] 作案後未被抓獲或在審的人
詞語分解
- 案的解釋 案 à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闆:案子。案闆。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提出計劃、方法和建議的文件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
- 犯的解釋 犯 à 抵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顏(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觸發,發作:犯病。犯愁。犯疑。 做錯事情:犯錯誤。
專業解析
案犯是現代漢語中具有明确法律屬性的複合詞,由“案件”與“犯(罪)”組合構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指涉及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特指在刑事訴訟程式中被指控實施犯罪行為的主體。
從司法實踐角度分析,該詞具有階段性特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任何人在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前不得确定為有罪,因此“案犯”在司法文書中專指處于偵查、審查起訴或審判階段的涉案人員,與已定罪的“罪犯”存在本質區别。
該詞彙的構詞法遵循漢語偏正結構規則,“案”作為限定性語素明确行為性質,“犯”作為中心語素指代行為主體。在語用層面常見于公安機關的案情通報、檢察機關的起訴文書等正式司法場景,具有特定的法律文書語體色彩。
詞義演變方面,隨着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訂後正式采用“犯罪嫌疑人”的規範表述,司法實踐中“案犯”的使用頻率有所下降,但在社會傳播領域仍作為通俗表述存在。這種專業術語與日常用語的差異體現了法律語言精确性與社會語言通俗化的互動關系。
網絡擴展解釋
“案犯”是一個法律相關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案件中的行為人密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案犯指與案件直接相關的行為人,具體包括兩種類型:
- 未被抓獲或正在審理的嫌疑人(),即尚未被司法機關正式定罪的涉案人員。
- 已被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這類人員可能處于偵查、起訴或審判階段。
二、法律地位與使用場景
- 在司法語境中,“案犯”強調與案件本身的關聯性,而非最終定罪結果。例如,提到“案犯黃某雖認罪但罪無可恕”,說明該詞可用于描述已被司法機關處理的嫌疑人。
- 通常出現在案件偵破、審理的報道或法律文書中,如“公安部門将案犯緝捕歸案”。
三、近義詞辨析
- 與“犯人”的區别:案犯更側重案件關聯性,可能包含未定罪人員;而“犯人”一般指已判刑的罪犯()。
- 與“罪犯”的區别:罪犯是經法院判決有罪的人,而案犯可能處于司法程式的不同階段。
四、例句參考
- “在大量證據面前,案犯供認了犯罪事實”。
- “警方未逮捕任何案犯”(法語例句翻譯)。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術語的司法適用,可參考、4、6等高權威來源的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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