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非的意思、奸非的詳細解釋
奸非的解釋
(1).邪6*惡不法。《後漢書·度尚傳》:“為政嚴峻,明於發擿姦非。”《北齊書·趙郡王琛傳》:“ 叡 ( 高叡 )留心庶事,糾摘姦非,勸課農桑,接禮民儁,所部大治。” 唐 盧仝 《月蝕》詩:“長嗟白兔搗靈藥,恰似有意防姦非。” 宋 葉適 《除淮西提舉謝表》:“不惜厚費,以解詿誤之窮愁;不變本謀,以消姦非之階禍。”
(2).特指男女通奸罪。《清史稿·刑法志一》:“﹝ 光緒 ﹞三十三年,復先後奏上《新刑律草案》……曰關於賭6*博彩票之罪,曰關於姦非及重婚之罪。”
詞語分解
- 奸的解釋 奸 ā 陰險,虛僞,狡詐:奸人。奸狡。奸刁。奸佞。奸雄。奸智(為非作歹的心計)。藏(俷 )奸。 不忠於國家或自己一方的人:奸細。内奸。 男女發生不正當的性行為:奸6*淫。強6*奸(亦指統治者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民,如“奸奸民意”)。通奸。 忠 筆畫數:; 部首:女; 筆順編號:
- 非的解釋 非 ē 不,不是:非凡。非法。非分(坣 )。非禮。非但。非同小可。啼笑皆非。 不對,過失:痛改前非。文過飾非。習非成是(對於某些錯的事情習慣了,反認為是對的)。 與“不”呼應,表示必須(有時後面沒有“不”字):我非看這本書。 責怪,反對:非難(刵 )。非議。無可厚非。 指“阿非利加洲”(位於東半球的西南部。簡稱“非洲”):東非。西非。 是 筆畫數:; 部首:非; 筆順編號: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奸非漢語 快速查詢。
專業解析
“奸非”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其核心含義指不正當的男女關系,尤其指通奸行為。它主要是一個法律和道德倫理範疇的術語,具有貶義色彩。以下是詳細的解釋:
-
字義分解與基本含義:
- 奸 (jiān): 本義指邪惡、狡詐、不正派。引申為男女間不合禮法、不合道德的關系,特指通奸、私通。《說文解字》釋“奸”為“犯婬也”,即觸犯淫亂的規範。
- 非 (fēi): 本義指違背、不對、錯誤。引申為不合禮法、不合規矩的行為。
- 奸非: 二字結合,強調的是一種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法律規範的不正當性行為,主要指已婚者與他人發生的婚外性關系(通奸)。在古代法律語境中,它是具體的罪名。
-
法律語境下的定義(古代):
在古代中國律法中,“奸非”是明确的法律罪名,指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性行為,主要包括:
- 和奸: 指雙方自願的通奸行為。
- 強奸: 指一方強迫另一方發生的性行為(古代有時也包含在廣義的“奸非”概念中,或與之并列)。
曆代法典(如《唐律疏議》、《大明律》、《大清律例》)均設有“犯奸”或“犯奸非”的專門條款,對不同的“奸非”行為(如親屬相奸、主仆相奸等)規定了嚴厲的刑罰,包括杖刑、徒刑乃至死刑,旨在維護封建的綱常倫理和家庭秩序。
-
道德倫理層面的含義:
在道德層面,“奸非”指一切違背社會普遍接受的性道德規範的行為,被視為嚴重的道德敗壞和家庭、社會秩序的破壞因素。它強調的是這種行為對婚姻忠誠、家庭穩定和社會風氣的危害。
-
現代語義的演變:
在現代漢語中,“奸非”一詞已極少在日常語言中使用,其具體含義很大程度上被“通奸”、“婚外情”、“不正當關系”等詞語所取代。在法律領域,現代刑法已不再使用“奸非”作為罪名,而是用更具體的罪名如“強奸罪”來界定相關犯罪行為。但“通奸”行為在部分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中可能仍有民事或紀律後果。
“奸非”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和法律背景的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指違反法律和道德規範的不正當男女關系,尤指通奸行為。它反映了古代社會對性秩序和家庭倫理的嚴格規範。在現代語境下,該詞已罕用,其含義由更現代的詞彙表達。
來源參考:
- 古代法律典籍釋義參考:《唐律疏議》(劉俊文點校,中華書局)、《大明律》(懷效鋒點校,法律出版社)、《大清律例》(田濤、鄭秦點校,中華書局)中關於“犯奸”律條的釋義。
- 字義解釋參考:《說文解字》(許慎撰,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 法律史研究參考: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中華書局)中關於婚姻家庭與性犯罪的相關章節。
網絡擴展解釋
“奸非”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一、基本含義
-
邪惡不法之事
由“奸”(狡詐、邪惡)和“非”(非法、不正)組合而成,泛指一切違背道德或法律的惡劣行為。例如古代文獻中描述官員治理時“糾摘姦非”,即指揭露邪惡不法之事。
-
特指男女通奸罪
在封建法律中,“奸非”是具體罪名,指違反倫理的非婚姻性關系。如《清史稿》提到“關於姦非及重婚之罪”,說明其被納入刑法範疇。
二、法律應用與曆史背景
- 法律分類:古代将“奸非”細分為親屬相奸、主婢相奸等,刑罰因身份差異有别。例如,親屬相奸處罰重於常人,強奸罪重於和奸,體現等級與倫理觀念。
- 刑罰原則:如元代《大元通制》設“奸非”專節,明清律法則稱“犯奸”,均強調對通奸行為的嚴懲。
“奸非”一詞兼具泛指與特指雙重含義,既描述廣義的邪惡行徑,也作為法律術語指代通奸罪。其定義與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尤其是曆史文獻或法律條文中的表述。如需更詳細案例,可參考《後漢書》《北齊書》等史書引證。
别人正在浏覽...
遽即遽亟遽幾醵集狙擊巨迹巨積巨楫句稽句集句己句戟句計句偈局家舉家舉架舉假鋸架居家拒谏居間居艱居儉居簡拘檢拘谫拘翦沮間具劍具劒舉薦倨見距谏窭艱窭囏聚殲踞見橘監醵餞巨奸句檢枸醬舉将蒟醬鋸匠巨匠拒谏飾非屦賤踴貴拘教狙狡钜狡倨驕裾礁聚焦巨狡咀嚼英華局節拘劫拘介
ℹ️
月沙工具箱 | 質量與使用原則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