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的意思、警署的詳細解釋
警署的解釋
見“ 警察署 ”。
詞語分解
- 警的解釋 警 ǐ 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戒備,告誡:警衛。警世。警告。警戒。警備。警惕。警省(媙 )(警惕醒悟)。 需要戒備的事件或消息:警號。警報。警鐘。 感覺敏銳,見解獨到:警句。警覺(?)。機警。 國家維持
- 署的解釋 署 ǔ 辦理公務的機關:專署。公署。官署。 布置:部署。 簽名,題字:籤署。署名。署字。 暫代:署理。兼署。 筆畫數:; 部首:罒;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警署是漢語中表示地方治安管理機構的專有名詞。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解釋,警署指“公安機關在地方設立的基層辦事機構,負責轄區内的治安管理、案件偵查等工作”。其核心職能包括維護公共秩序、預防犯罪、處理突發事件及提供居民安全服務,例如《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明确警署需依法履行巡邏防控、接警處警等職責。
從詞源演變角度,“警”字本義為戒備、警示,引申為維持治安的職能;“署”則指辦理公務的機構,二者組合後形成現代行政術語,最早見于清末警務制度改革文獻。在當代使用中,警署常與“派出所”作為同義詞出現,但嚴格意義上,前者多用于港澳地區及早期行政文本,後者為中國大陸現行通用表述。
使用場景方面,該詞常見于法律文件、新聞報道及曆史檔案,例如《人民日報》報道中提及“香港警務處下設多個警署分區管轄”。
網絡擴展解釋
警署是漢語詞彙,拼音為jǐng shǔ,其核心含義為警察辦公的場所,在不同曆史時期和地區有不同稱謂。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 警署指警察機構的工作場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處理公共事務。舊時稱為“巡捕房”或“警察局”,現代多稱為警察局或公安分局。
- 結構上,“警”意為警戒、戒備,“署”指辦公機構,合稱體現其職能屬性。
2.職能與特點
- 治安維護: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公民生命財産安全。
- 公共管理:包括交通、戶籍、出入境等事務,以及處理民事糾紛。
- 曆史演變:例如上海曾試點将派出所改為“警署”,作為綜合性戰鬥實體,職能類似縮小的公安分局,後因實際需求恢複原制。
3.地域與機構差異
- 在日本,地方警察機構稱為“警察本部”,下設“警察署”,屬地方政府管轄。
- 在中國,“警署”一詞多用于特定曆史階段或地區改革中,如侵華時期日本憲兵隊與警察署的職能區分。
4.相關擴展
- 警署與“警察署”為同義詞,後者強調機構屬性。
- 舊時文獻中常見相關描述,如宋教仁、蕭乾等人著作提及的“警署”場景。
如需進一步了解警署與其他執法機構(如憲兵隊)的區别,可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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