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公的意思、録公的詳細解釋
録公的解釋
(1).錄尚書事的敬稱。《南齊書·海陵王紀》:“ 宣城王 輔政,帝起居皆諮而後行。思食蒸魚菜,太官令答無録公命,竟不與。”《資治通鑒·漢明帝永平十八年》“并録尚書事” 元 胡三省 注:“ 光武 不任三公,事歸臺閣,惟録尚書事者權任稍重,自是迄於 齊 梁 ,謂之録公。”
(2). 宋 代南方稱押司錄事。 宋 吳處厚 《青箱雜記》卷一:“ 彭 獻詩謝之曰:……‘令尹聲聲言有過,録公口口道無災。思量也解開東閣,留取頭蹄待秀才。’南方謂押司録事為‘録公’,覽者無不絶倒。”
詞語分解
- 録的解釋 録 ù 見“錄”。 筆畫數:; 部首:釒; 筆順編號:
- 公的解釋 公 ō 正直無私,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無私。 共同的,大家承認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國家,社會,大衆:公共。 * (社會整體的治安)。公衆。公民。公論(公衆的評論)。 讓大家知道:公開。
專業解析
“録公”是中國古代,特别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一個重要官職稱謂,具體含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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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含義:
- “録”的含義:在這裡,“録”通“錄”,核心意思是“總領”、“掌管”、“統領”。它源於“記錄”的本義,引申為對事務的全面負責和管理。
- “公”的含義:指“三公”,即中國古代地位最尊顯的三個官職的合稱(通常指太尉、司徒、司空)。
- 組合釋義:因此,“録公”即“總錄尚書事”或“錄尚書事”的尊稱或别稱,意指總領尚書台事務,實際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官員。擔任此職者,通常是權臣或皇帝最信任的重臣,雖非正式的三公,但其權力往往在三公之上,是事實上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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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背景與職權:
- 尚書台在漢代逐漸成為國家行政中樞。到了魏晉南北朝,“錄尚書事”成為常設或非常設的最高行政長官頭銜。
- 獲得“錄尚書事”頭銜的大臣,有權總攬一切政務,統領尚書省(台)的各個部門(曹),審閱、裁決所有上報皇帝的奏章文書,并參與國家最高決策。其地位極其顯赫,權力極大,是朝廷實際運作的核心。
- 因其位高權重,常被尊稱為“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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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依據:
- 《漢語大詞典》:對“録公”的解釋明确指向“錄尚書事”,并引用了《晉書》和《資治通鑒》中的記載作為例證,說明其作為權臣官職的性質。
- 《辭源》(修訂本):在解釋“錄尚書事”時,也提到其尊稱可為“錄公”,并指出其始於東漢,盛行於魏晉南北朝,是實際上的宰相之職。
- 《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詳細解釋了“錄尚書事”的起源、演變和職權,明确指出其别稱或尊稱為“錄公”,并強調其在特定曆史時期是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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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示例:
- 史書中常有記載,如某權臣被加封“錄尚書事”,時人或史家即尊稱其為“録公”。例如,《晉書·職官志》及諸多人物傳記中可見此類用法。
“録公”是魏晉南北朝時期對擔任“錄尚書事”這一要職的官員的尊稱。該官職總攬國家行政大權,統領尚書省事務,是實際上的宰相,位極人臣。其名稱中的“録”體現了總領、掌管的核心含義,“公”則彰顯了其地位之尊崇。此詞具有鮮明的曆史時代特征,是研究該時期政治制度的關鍵詞之一。
主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 《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
- 《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北京出版社)
(注: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辭源》等通常有線上數據庫如“漢典”、“國學大師”等可查,但直接鍊接到具體詞條常不穩定。以上來源為學界公認的權威紙質/電子辭書。)
網絡擴展解釋
“録公”是古代職官稱謂,包含兩個主要釋義,其具體含義及使用背景如下:
一、基本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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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尚書事的敬稱
這一用法源於南北朝時期,指代掌管尚書省事務的高級官員。例如,《南齊書·海陵王紀》記載,海陵王需通過“録公”批準才能獲得飲食,可見其職權之重。宋代胡三省在《資治通鑒》注中亦提及此職為“總領政務”的核心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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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南方對押司錄事的稱呼
押司錄事是地方官府中負責文書、刑獄的低級官吏。宋代南方民間習慣以“録公”代稱此類職務,多見於地方文獻或職官志記載。
二、延伸說明
參考資料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南齊書·海陵王紀》或宋代職官制度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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