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信局的意思、民信局的詳細解釋
民信局的解釋
(1).舊時私人經營的,以投遞信件、包裹,辦理彙兌等為主要業務的機構。約起源於 明 代 永樂 年間,流行於沿 江 、沿海及 運河 沿岸城市。 清 代 道光 至 光緒 年間最盛。1896年 清 政府正式設置郵政後,逐漸淘汰。
(2).僑批局的舊稱之一。經營華僑附有信件的彙款的行業。
詞語分解
- 民的解釋 民 í 以勞動群衆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内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勞動大衆的,非官方
- 信局的解釋 舊時民間代人寄遞信件的一種機構。自郵局普遍設立後,逐漸停廢。《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一回:“拿到帳房,遇見了 胡乙庚 ,我便把信交給他,托他等信局來收信時,交他帶去。” 魯迅 《書信集·緻章廷謙》:
專業解析
民信局是中國古代民間自發形成的郵政服務機構,主要存在於明清時期,承擔民間信件、包裹及小額銀錢的傳遞業務。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四方面:
一、定義與曆史背景
民信局是民間私營的通信組織,誕生於明代永樂年間(15世紀初),興盛於清代,直至清末官辦郵政建立後逐漸衰落。其出現填補了官方驿站僅服務官府文書的空白,滿足了商民通信需求。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民信局”指“舊時由商人經營的以遞送信件、包裹以及彙兌為主要業務的機構”。
二、核心業務範圍
- 信件傳遞:收寄私人信件,覆蓋城市、商埠及部分鄉村。
- 包裹托運:運輸貨物、樣品及小件物品,兼具物流功能。
- 銀錢彙兌:提供異地小額資金彙劃服務,類似早期民間銀行。
- 報刊發行:部分民信局兼營《申報》等民間報紙的派送業務。
三、運營模式與網絡
民信局采用特許經營與連鎖代辦結合的模式:
- 總號與分號:在商業重鎮(如上海、漢口)設總號,於次要城鎮設分號或代辦點。
- 固定路線與班期:按固定路線(如長江、運河沿岸)定期發班,形成“信路”。
- 資費靈活:按距離、重量計費,支持收件人付費或“號金”(預付年費)制度。
四、曆史地位與消亡
民信局被視為中國近代郵政的雛形,其網絡覆蓋推動了中國早期商業信息的流通。至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清政府設立“大清郵政官局”,逐步通過行政手段整合民信局,至1930年代被完全取代。
補充說明:
“民信局”在文獻中亦作“民局”,《清史稿·交通志》載:“民局者,商民私立行棧,以通各省信件者也。”其名稱中的“信”字強調“信用”與“信息傳遞”雙重屬性。
參考資料來源: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第6冊,第145頁
- 《中國郵政簡史》(人民郵電出版社)第三章
- 《清代社會經濟史研究》(中華書局)第七章
- 《中國近代郵電史》(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節
網絡擴展解釋
民信局是中國古代至近代的一種私營通信機構,主要承擔信件、包裹投遞及彙兌等業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1.定義與起源
民信局是私人經營的民間通信組織,其核心業務包括投遞信件、運輸包裹、辦理彙兌等。根據記載,民信局約起源於明代永樂年間(1403-1424年),最初服務於商人群體,并在沿江、沿海及運河沿岸城市發展起來。
2.發展曆程
- 興盛時期:清代道光至光緒年間(19世紀)為民信局的鼎盛期,全國共有數千家信局,尤其在天津、上海、漢口等商業中心形成密集網絡。
- 分號體系:大型民信局會在多地設立總號和分號。例如,乾隆年間北京前門外的民信局分號迅速擴展至天津等地。
3.業務特點
- 服務範圍:除基礎通信外,部分民信局還兼營貨運,甚至涉及銀錢票據傳輸。
- 别稱與性質:民信局在實寄封和單據中常被稱為“信局”,另有“僑批局”之稱(專營華僑彙兌業務)。
4.衰落與轉型
1896年清政府正式設立國家郵政系統後,民信局逐漸被淘汰。其私營性質與分散運營模式難以與官辦郵政競争,最終退出曆史舞台。
民信局作為中國古代民間通信的重要載體,反映了商業發展對信息傳遞的需求,也為近代郵政體系的形成提供了曆史基礎。如需了解更多案例(如天津民信局名稱),可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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