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學習工具

判辭的意思、判辭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判辭的解釋

本指判決書上的話。亦泛指斷語;結論。 郭沫若 《<侈靡篇>的研究》:“把‘農’視為‘本業’,‘商’視為‘末業’,也就是這種鬥争的判辭。”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判辭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法律與文學價值的專業術語,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含義:

一、定義與功能

判辭指古代官員審理案件時撰寫的裁決文書,兼具司法效力與公文規範。其核心功能是通過邏輯論證和法理闡釋,明确案件性質并作出最終裁斷。

二、曆史演變

  1. 唐代起源:判辭在唐代科舉“試判”制度中成為獨立文體,要求考生模拟司法場景撰寫裁決,如白居易《甲乙判》收錄的79篇拟判案例。
  2. 宋明發展:宋代判辭注重實用性與法律依據,明代進一步融合倫理教化,強調“天理人情”與律法結合。

三、文體特征

典型判辭包含三部分:

四、現代延伸

當代司法實踐中,判辭演化為“判決書”,但學術研究仍沿用古稱指代古代裁判文書,尤其在法制史與文學史交叉領域。

網絡擴展解釋

“判辭”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定義

“判辭”原指判決書中的文字表述,後引申為對事物作出的斷語或結論。例如郭沫若在學術研究中,将“農為本業,商為末業”稱為“鬥争的判辭”,即指這一觀點是經過分析後的最終結論。

二、字義分解

  1. 判:包含“分辨、評定、判決”等含義,如“判明”“裁判”;
  2. 辭:指“言辭、文詞”,如“辭令”“修辭”。
    二者結合,強調通過分析後形成的權威性文字結論。

三、擴展含義

在部分語境中,“判辭”被視作成語,表示基于客觀标準的判斷與評價,需排除主觀情感影響。例如對曆史事件的評價需依據事實,避免個人偏見。

四、相關辨析

需注意“判辭”與“判詞”的細微差異: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曆史用法,可參考郭沫若相關研究文獻。

别人正在浏覽...

素旄素貌蘇梅俗媚宿眉粟眉素昧平生素昧生平蘇門素門宿懵蘇門六君子蘇門四學士蘇門四友蘇門四子蘇門嘯蘇米俗靡酥蜜粟米素面素面朝天素描素幭夙敏夙命宿名宿命俗名俗末素沫宿墨速末水宿謀蘇摩遮蘇莫遮夙慕蘇木肅睦肅穆俗目素木素木床素木牀蘇幕遮蘇幙遮素奈素柰素難嗉囊孫敖損敗損剝損薄損本逐末損敝損貶筍鞭損兵折将飧餐
ℹ️

月沙工具箱 | 質量與使用原則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