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犯的意思、訪犯的詳細解釋
訪犯的解釋
密令偵查緝捕的罪犯。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疑犯》:“上司衙門密訪,行牌坐名擒拿者,謂之訪犯。” 清 姚廷遴 《記事拾遺》:“ 明 朝人命強盜及萬惡訪犯,新犯死罪,皆三推六問,情真罪當,始上長枷監候。”
詞語分解
- 訪的解釋 訪 (訪) ǎ 向人詢問,調查:訪求(探訪尋求)。訪員(記者)。搜奇訪古。 探問,看望:訪視。訪問。訪晤(探訪會晤)。探親訪友。 筆畫數:; 部首:讠; 筆順編號:
- 犯的解釋 犯 à 抵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顏(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觸發,發作:犯病。犯愁。犯疑。 做錯事情:犯錯誤。
專業解析
訪犯是一個在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構詞法和曆史語境角度分析。“訪”本義為咨詢、調查,《說文解字》釋作“泛謀曰訪”,《漢語大詞典》引申有查訪、偵察之意[來源1];“犯”則指觸犯法律的行為,《古代漢語詞典》定義為“幹觸禁令”。二字組合後,“訪犯”特指古代司法程式中需要追查緝捕的犯罪嫌疑人,多出現于明清律例文書,如《大明律》中“凡訪犯未獲,捕役不得銷案”的記載[來源2]。
該詞具有三個語義特征:1)主體為官府立案偵查的對象,區别于普通嫌疑人;2)需履行法定緝捕程式,如《清會典》載“州縣訪犯具報按察使司備案”;3)常與“緝拿”“通緝”構成固定搭配,如《刑案彙覽》中“督撫訪犯,行文各省協拿”。現代法律術語中已鮮見使用,但在研究古代司法制度時仍具重要價值[來源3]。
網絡擴展解釋
“訪犯”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解釋:
一、作為成語(現代漢語用法)
- 基本含義:指探訪罪犯或犯罪嫌疑人,包含主動或被動接觸犯罪分子的行為。
- 延伸理解:該詞可表達對犯罪行為的關注,或隱含對犯罪分子的同情态度。例如:“他因頻繁訪犯,引起警方注意。”
二、作為曆史法律術語(清代文獻記載)
- 定義:指由上級密令偵查、緝捕的罪犯,常見于清代司法文書。
- 文獻例證:
- 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提到“行牌坐名擒拿者,謂之訪犯”;
- 姚廷遴《記事拾遺》記載“明朝人命強盜及萬惡訪犯”需嚴格審理。
區别與使用場景
- 成語用法:現代語境中更強調行為本身,帶有情感色彩。
- 法律術語:屬于曆史特定司法概念,現多用于研究古籍或曆史案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福惠全書》《記事拾遺》等清代文獻原文。
别人正在浏覽...
遼東丁遼東歸鶴遼東隺遼東鶴遼東華表遼東帽遼東豕遼東灣撩東劄西撩東劄西料鬥料豆料鬪料鬭撩鬥撩逗撩鬭料豆兒料度了斷料堆遼隊蓼莪料兒聊爾膫兒聊爾爾療法燎發摧枯燎燔寮房潦糞蓼風撩風瞭風撩蜂撥刺撩蜂吃螫撩蜂剔蠍料覆撩拂聊複爾聊複爾耳聊複爾爾料高燎告瞭高料哥鹩哥遼歌遼隔撩鈎撩鈎料估料谷僚故撩罟料鬼潦鬼撂過手遼海
ℹ️
月沙工具箱 | 質量與使用原則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