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殺的意思、笞殺的詳細解釋
笞殺的解釋
謂拷打緻死。《漢書·高後紀》:“﹝斬﹞ 呂祿 ,笞殺 呂嬃 。”
詞語分解
- 笞的解釋 笞 ī 用鞭杖或竹闆打:鞭笞。 古代用竹闆或荊條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罰:笞刑。 筆畫數:; 部首:竹; 筆順編號:
- 殺的解釋 殺 (殺) ā 使人或動物失去生命:殺生。殺敵。殺雞取卵。殺一儆百。 戰鬥,搏鬥:殺出重圍。 消減:殺風景。 藥物等刺激身體感覺疼痛:肥皂水殺了眼睛。 收束:殺價。殺尾。 勒緊,扣緊:殺車。 用在動詞
專業解析
笞殺是中國古代一種殘酷的刑罰方式,指用竹闆、荊條等刑具(即“笞”)持續責打犯人直至其死亡。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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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義分解與核心含義
“笞”指用小竹闆或荊條抽打背、臀或腿部的刑罰;“殺”即緻死。合稱“笞殺”明确指通過執行笞刑導緻受刑者死亡的結果。該詞強調刑罰的極端殘酷性和非人道性,反映了古代法制的嚴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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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背景與法律實踐
笞刑在秦漢時期已被廣泛使用,但“笞殺”現象常因刑罰過重或濫用而出現。例如《漢書·刑法志》記載漢文帝改革刑罰時,曾提及原有笞刑“率多笞殺”,說明笞刑失控緻死是當時司法痼疾。唐代《唐律疏議》雖對笞刑數量有明确規定(最高一百),但實際執行中仍存在官吏徇私加重緻死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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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法定刑的區别
需注意“笞殺”并非獨立刑種,而是笞刑執行過程中因暴力過度導緻的非正常死亡結果。古代法律如《唐律》對故意加重刑罰緻死的官吏設有“決罰不如法”等罪名予以懲處,側面印證“笞殺”屬於司法腐敗或制度缺陷的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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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評價與文化影響
曆代史書與律學著作常以“笞殺”批判暴政,如《後漢書》描述酷吏“箠殺”無辜。現代法律史研究(如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指出,笞殺的普遍性暴露了傳統刑罰體系中生命權保障的缺失,成為近代法制改革中廢除肉刑的重要動因。
權威參考來源:
- 字義解析:漢語大詞典編纂處. 《漢語大詞典》[M].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86. (線上查閱:漢典網)
- 漢代刑罰制度:班固. 《漢書·卷二十三·刑法志》[DB/OL].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唐代律法規定:長孫無忌等. 《唐律疏議·鬥訟》[M]. 中華書局點校本. (摘錄參考:國學大師)
- 法律史研究:瞿同祖. 《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M]. 中華書局, 2003.
- 司法濫用案例:範晔. 《後漢書·酷吏列傳》[DB/OL]. 國學導航.
網絡擴展解釋
“笞殺”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詞義解釋
笞殺(拼音:chī shā)指通過拷打(笞刑)緻人死亡的行為。其中:
- “笞”:指用鞭子、竹闆或木杖等工具抽打,是古代常見的刑罰手段;
- “殺”:此處指使人失去生命,即緻死。
曆史用例
- 《漢書·高後紀》記載:“﹝斬﹞呂祿,笞殺呂嬃”,描述漢初呂氏家族在權力鬥争中被清除的史實,其中呂嬃被拷打緻死。
- 唐代案例:魚玄機因情感糾紛笞殺婢女綠翹,此事見於《三水小牍》,成為文學與曆史中的著名事件。
其他說明
- 近義詞:暫無明确常用近義詞,類似表達如“杖斃”或“拷斃”可部分對應。
- 語境特點:多用於描述古代司法、刑罰或私人暴力事件,現代已無實際使用場景。
來源與權威性
主要依據《漢書》等古籍及中等權威性詞典(如、3)的釋義,低權威性網頁(如、7)内容與之一緻,可佐證解釋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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