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授的意思、除授的詳細解釋
除授的解釋
拜官授職。 唐 白居易 《論孫璹張奉國狀》:“況今聖政日明,朝綱日舉,每命一官一職,人皆側耳聽之。則除授之間,深宜重慎。” 宋 王谠 《唐語林·政事上》:“ 德宗 躬親庶政,中外除授皆自攬。”《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先君因赴試,流落京師,以後得第,除授 錢塘 縣尹。”
詞語分解
- 除的解釋 除 ú 去掉:除害。除名。除根。鏟除。廢除。排除。除暴安良。 改變,變換:歲除(農曆一年的最後一天)。除夕。 不計算在内:除非。除外。 算術中用一個數去分另一個數,是“乘”的反運算:除法。 台階:階除
- 授的解釋 授 ò 給,與:授予。授權。授命。授獎。授旗。授銜。授意。 教,傳給:授業。 受 筆畫數:; 部首:扌;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除授是漢語中表示官職任命與授予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為“任命并授予官職”,常見于古代官方文書及曆史文獻。以下從語義、用法及曆史演變角度進行解析:
一、語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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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字釋義
- “除”本義為台階,引申指“更替、去除舊職”,後特指“任命官職”。如《漢書·景帝紀》注:“凡言除者,除故官就新官也。”
- “授”意為“給予、交付”,如《說文解字》:“授,予也。”二者結合後,“除授”強調官職的正式交接與任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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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合詞義
《漢語大詞典》定義“除授”為“拜官授職”,即通過官方程式解除舊職并授予新職。例如《宋史·職官志》載:“凡除授官職,皆以制敕行之。”
二、曆史用法與文獻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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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制語境
唐宋時期,“除授”多用于朝廷任命官員的正式文書。如白居易《除裴垍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制》:“宜膺爰立之命,式副具瞻之望。可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此處的“除授”體現程式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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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與史籍用例
- 《三國演義》第三回:“卓請陳留王登殿,群臣朝賀畢,卓命扶何太後并弘農王及帝妃唐氏于永安宮,請帝敕封己為相國,除授九錫。”
- 《明史·選舉志》載:“凡除授,必稽功狀。”均強調官職任命的考核依據。
三、語義演變
宋代以後,“除授”逐漸簡化為“除”,如“除官”“除職”。至明清時期,該詞使用頻率降低,但在典章文獻中仍保留原義。《辭源》指出其演變符合漢語雙音化趨勢。
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修訂版)
- 《宋史·職官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 《明史·選舉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網絡擴展解釋
“除授”是古代漢語中表示官職任命的專有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1.基本詞義
指拜官授職,即授予官職或任命職務。該詞由“除”(原指去除舊職)和“授”(授予新職)組合而成,體現古代官職更替的完整過程。
2.詞源與結構
- “除”:本義為台階,引申為“更替舊職”;
- “授”:直接表示授予新職。
二字連用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白居易《論孫璹張奉國狀》提到“除授之間,深宜重慎”。
3.曆史用法
- 唐代:德宗時期“中外除授皆自攬”,體現君主集權;
- 宋代:王谠《唐語林》沿用該詞,說明其延續性;
- 明清小說:如《初刻拍案驚奇》中“除授錢塘縣尹”,反映民間文學中的使用。
4.文學例證
- 李商隱詩:“中原遂多故,除授非至尊”;
- 宋代張公庠詩:“玉堂催下葳蕤鎖,除授唯容學士知”。
5.現代應用
現代已不常用,僅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研究。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官職體系,可參考《唐六典》《宋史·職官志》等典籍。
(注:以上内容綜合了等多源信息,低權威性網頁未直接引用但作為背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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