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店的意思、邸店的詳細解釋
邸店的解釋
古代兼具貨棧、商店、客舍性質的處所。《梁書·徐勉傳》:“所以顯貴以來,将三十載,門人故舊,亟薦便宜,或使創闢田園,或勸興立邸店。又欲舳艫運緻,亦令貨殖聚斂。”《唐律疏議·名例四·平贓者》:“邸店者,居物之處為邸,沽賣之所為店。” 宋 董弅 《閑燕常談》:“ 何執中 為首台,廣殖貲産,邸店之多甲於京師。”亦單指客店。《警世通言·拗相公飲恨半山堂》:“錯過邸店,特來借宿。”
詞語分解
- 邸的解釋 邸 ǐ 高級官員的住所(現多用于外交場合):官邸。府邸。私邸。 旅舍:客邸。邸店。 停:邸車。 屏風。 姓。 筆畫數:; 部首:阝; 筆順編號:
- 店的解釋 店 à 售賣貨物的鋪子:店鋪。店員。店主。店肆。店堂。商店。書店。 旅館:客店。旅店。 筆畫數:; 部首:廣;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邸店,是古代中國兼具貨棧、商店與客舍功能的大型商業場所。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定義
指古代供客商堆貨、交易、寓居的綜合性商業場所。《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兼具貨棧、商店、客舍性質的處所" 。其功能遠超單一客棧或倉庫,是商品流通的重要樞紐。
二、字義溯源
- "邸":本義指官員進京朝觐時的住所(《說文解字》:"邸,屬國舍也"),引申為囤積貨物、停駐人員的場所。
- "店":本指放置貨物的土台(《說文解字》:"店,置也"),後指商鋪、客舍。
- "邸店":二字結合,特指集倉儲、貿易、住宿于一體的大型商業機構。
三、功能特點
- 倉儲中轉:為長途販運的客商提供貨物儲存與保管服務(參考《唐會要》對邸店"停貯貨物"的記載)。
- 貿易中介:邸店主人常充當中間人,協助客商買賣貨物、評估價格,甚至提供賒銷服務。
- 住宿接待:為客商及其隨從提供住宿、飲食(如《東京夢華錄》描述汴京邸店"賓客如雲"的景象)。
- 金融萌芽:部分大型邸店兼營彙兌、放貸,具有早期金融機構性質(見《中國金融史》相關研究)。
四、曆史沿革
邸店在隋唐時期隨商業繁榮而興盛,多見于長安、洛陽等大城市及交通樞紐。宋代商品經濟高度發達,邸店數量激增,形式多樣(如"塌房"專營倉儲),管理更趨規範(《宋刑統》有專門條款)。其發展深刻反映了古代中國商品經濟的演進軌迹(參考《中國經濟通史》相關卷冊)。
主要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說文解字》(中華書局點校本)、《唐會要》(上海古籍出版社)、《東京夢華錄注》(中華書局)、《宋刑統》(法律出版社)、《中國經濟通史》(經濟日報出版社)、《中國金融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邸店是中國古代兼具貨棧、商店和客舍功能的綜合性商業場所,其發展演變及功能特點如下:
一、定義與别稱
邸店是唐代以後供客商堆貨、交易、寓居的行棧舊稱,亦稱“邸舍”“邸閣”“塌坊”等。其中“邸”原指堆放貨物的貨棧,“店”指售賣場所,兩者在東晉至唐初有所區分,後逐漸融合為多功能商業體。
二、曆史演變
- 起源階段:東晉、南朝時期已有“邸店”聯稱,但“邸”與“店”功能分離,前者負責倉儲,後者負責交易。
- 功能整合:唐初以後,邸店發展為兼具倉儲、住宿和交易的綜合場所,商客可在此寄存貨物、居住,并由邸店主人或牙人(中介)協助買賣。
三、主要功能
- 貨棧:提供貨物存儲服務(“居物之處為邸”);
- 客舍:為商旅提供住宿;
- 交易中介:通過牙人促成買賣(如《唐律疏議》記載“沽賣之所為店”)。
四、文獻例證
- 《梁書·徐勉傳》提到“興立邸店”,反映其作為資産積累的手段。
- 宋代董弅《閑燕常談》記載官員何執中“邸店之多甲于京師”,說明其經濟影響力。
五、擴展補充
“邸”字本身含官員住所、旅舍之義(如“官邸”“客邸”),與邸店的功能擴展存在關聯。其發展體現了古代商業活動從單一功能向複合服務的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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