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庭的意思、到庭的詳細解釋
到庭的解釋
[appear in court] 當事人出席法院對與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詞語分解
- 到的解釋 到 à 從别處來:到達。到站。到來。到場。到任。到職。到案。籤到。恰到好處。 往:到群衆中去。 周全,全顧得着:周到。面面俱到。 成功:得到。辦到。 姓。 筆畫數:; 部首:刂; 筆順編號:
- 庭的解釋 庭 í 堂階前的院子:庭院。庭園。庭除(“除”,台階)。 廳堂:庭宇。庭闱(父母所屬内室,借指父母)。庭訓(父親的教誨,亦指家教)。家庭。 審判案件的處所或機構:法庭。 古同“廷”,朝廷。 筆畫數:
專業解析
“到庭”是法律術語,指與案件相關的當事人、證人、代理人等按照法定要求到達法庭參與訴訟活動的行為。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到”指到達某一地點,“庭”指法庭或審判場所,組合後特指參與司法程式的場所到達行為(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這一概念包含三方面法律内涵:
- 程式合法性:到庭是訴訟參與人履行法定義務的表現,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73條明确規定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 主體特定性: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及證人等訴訟參與主體;
- 時空限定性:必須是在法院開庭審理期間到達指定審判場所,區别于非庭審階段的法院來訪。
在司法實踐中,拒不到庭可能産生相應法律後果。如《民事訴訟法》第147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庫)。
權威法律釋義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發布的《民事訴訟程式實務指引》,其中明确指出到庭不僅包含物理到場,在信息化背景下也涵蓋通過線上訴訟平台參與庭審的新型方式(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官網)。
網絡擴展解釋
“到庭”是一個法律術語,其核心含義指當事人親自出席法庭,參與與自身相關案件的審理活動。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指當事人(如被告、原告等)按照法律要求親自前往法庭,參與案件的審判或審理過程。該詞強調“親自到場”的義務性,常見于司法程式描述中。
二、使用場景
- 法律程式:如被告被傳喚到庭接受審判,或原告出庭陳述訴求。
- 比喻用法:可引申為“面對自身錯誤或責任”,例如:“他必須到庭自己的過失,不可逃避。”
三、延伸信息
- 曆史起源:源于中國古代法律制度,體現司法程式中對當事人直接參與的要求。
- 相關術語:與“出庭”含義相近,但“到庭”更側重“被傳喚到場”的被動性。
四、例句參考
- 被告因未到庭而敗訴,案件判決對其不利。
- 婚姻保護網站因身份問題,需相關上訴人親自到庭說明。
如需更全面的法律案例或語境分析,可參考來源網頁。
别人正在浏覽...
電赴電覆佃富農電負性低昂低卬典該電改典幹電杆電感颠幹倒坤點鋼靛缸點鋼典诰墊高電告電稿點歌殿閣颠歌點歌電割電工電功率電工學典故典雇點鼓點鼓點瓜惦挂點瓜電挂颠怪甸官典冠電灌電光電光朝露電光綢電光石火電灌站點鬼點鬼癫鬼點鬼簿點鬼簿點鬼火點鬼録點鬼録電滾子颠骨子滇海電駭點焊點翰钿函靛颔
ℹ️
月沙工具箱 | 質量與使用原則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