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的意思、凡有的詳細解釋
凡有的解釋
所有;一切。 魯迅 《墳·人之曆史》:“凡在地球之上,無間有生無生,決無差别,空間凡有,悉歸於一。” 魯迅 《且介亭雜文·病後雜談二》:“還有部《蜀龜鑒》,都是講 張獻忠 禍 蜀 的書,其實是不但 四川 人,而是凡有 中國 人都該翻一下的著作。”
詞語分解
- 凡的解釋 凡 á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指人世間(宗教或迷信的說法):凡塵。凡心。 所有的:凡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凡是。 總共:全書凡二十八卷。 大概,要略:大凡。凡例。
- 有的解釋 有 ǒ 存在:有關。有方(得法)。有案可稽。有備無患。有目共睹。 表示所屬:他有一本書。 表示發生、出現:有病。情況有變化。 表示估量或比較:水有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有學問。 用在某些動詞前面表示
專業解析
“凡有”是現代漢語中具有總括意義的複合詞,由副詞“凡”與動詞“有”組合而成,主要表達“凡是存在的”或“所有具備某種條件的事物”兩種核心語義。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和《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的釋義,其具體含義可分為以下三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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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括性指代
作副詞使用時,表示對某一範圍事物的全部包含,相當於“所有”“凡是”。例如“凡有報名者均可參會”,指全體符合條件的主體。《現代漢語虛詞例釋》(北京大學出版社)指出該用法常見於條件複句的引導部分,如“凡有違規行為,必予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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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性判定
在判斷句中,“凡有”可強調事物的客觀存在性,例如《論語》中的“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此處的“凡有”既總括生物類别,又突出生命體征的必然存在。《漢語大詞典》引證該結構在文言文中的使用頻率較高,現代漢語多見於書面語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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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限定功能
作為連詞短語時,“凡有”常與“皆”“均”等副詞呼應,構成“凡有……皆……”的強調句式,如“凡有改動之處,皆用紅筆标注”。這種用法在《現代漢語語法研究》中被歸類為“全稱量詞”,通過雙重肯定強化命題的周遍性。
網絡擴展解釋
“凡有”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為“所有;一切”,常用於概括性表述。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 核心含義:表示涵蓋全部事物或現象,強調無例外性。例如:“凡有必有其因果”()。
二、詞源與結構
- 構詞分析:由“凡”和“有”組成。其中:
- “凡”表示“總共、所有”,如《項脊軒志》中“軒凡四遭火”();
- “有”指存在或包含,組合後強化了全稱量詞的屬性()。
三、用法與例句
- 文學語境:魯迅在《人之曆史》中寫道:“凡在地球之上……悉歸於一”,體現其哲學概括性()。
- 日常表述:如“凡有皆可學習”,強調普遍性()。
- 曆史文獻:《蜀龜鑒》提及“凡有中國人都該翻一下”,指代全體對象()。
四、擴展辨析
- 與近義詞區别:不同於“所有”的客觀陳述,“凡有”常隱含邏輯必然性,如“凡有因必有果”()。
五、記憶技巧
- 聯想“凡”含“平凡”之意,而“凡有”可理解為“平凡中涵蓋一切存在”()。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魯迅著作及古代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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