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民的意思、附民的詳細解釋
附民的解釋
使百姓親附。《荀子·議兵》:“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焉。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
詞語分解
- 附的解釋 附 ù 另外加上,隨帶着:附體。附件。附帶(a.另外有所補充的;b.非主要的)。附庸。附會(a.把不相關連的事勉強拉到一起,如“牽強附附”;b.組織文章、布局謀篇、命意修辭等創作活動,如“精思附附,十
- 民的解釋 民 í 以勞動群衆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内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勞動大衆的,非官方
專業解析
“附民”是一個較為古雅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歸附的百姓或依附的民衆。具體釋義如下:
“附民”的詞典釋義:
指歸順、依附的民衆或百姓。這個詞組由“附”和“民”構成:
- “附”:本義指附着、依附、歸附。《說文解字》釋為“附,附婁,小土山也”,引申為靠近、依從、歸順之意。
- “民”:指人民、百姓、民衆。
因此,“附民”組合起來,特指那些主動歸順、依附于某一政權、君主或勢力的民衆。它強調民衆出于某種原因(如尋求保護、認同統治、躲避戰亂等)自願依附的狀态。
用法示例:
- 古代文獻中常描述君主施行仁政,使得四方百姓紛紛前來歸附,這些百姓即可稱為“附民”。例如:“德政廣布,遠人皆為附民。”
- 在描述曆史事件時,指某一地區或族群的民衆歸順新的統治者。例如:“新主入城,城中舊民及新附民皆得安撫。”
權威性說明:
“附民”屬于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曆史文獻、古籍或研究古代政治、社會關系的學術論述中。其釋義基于對“附”和“民”這兩個漢字的本義及古漢語常用組合方式的考釋,符合漢語詞彙構成規律和曆史語義。
參考來源:
- 釋義核心依據漢字本義及古漢語用法,參考《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等權威辭書中對“附”和“民”的釋義及古漢語複合詞構成規律。由于“附民”作為固定詞條在現代通行詞典中收錄較少,其解釋基于字義組合和古籍用例。
- 古漢語用例可參考《左傳》、《史記》等史書及曆代政論文章中關於民衆歸附的記載(如常出現“民附”、“附者衆”等類似表述)。
“附民”意指歸附、依附的百姓,是一個體現古代民衆與統治階層關系的詞彙,強調民衆自願歸順的狀态,主要用于曆史或學術語境。
網絡擴展解釋
“附民”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一、本義溯源(政治軍事領域)
出自《荀子·議兵》,指通過仁政或軍事策略使百姓歸附。如原文強調:“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焉”,說明讓民衆親附是軍事勝利的關鍵。
二、成語引申(社會批評語境)
演變為貶義成語,特指依附權貴、喪失獨立人格的人。例如描述某些人“沒有主見,隻會寄生在他人權勢之下”。這種用法常見于對社會現象的批判。
擴展說明
- 古漢語中“附”有依附、歸附之意,“民”指百姓,組合後既可表達積極的政治策略,也可衍生負面社會評價。
- 現代法律術語中“刑附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另一概念,與本文詞義無關,需注意區分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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