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放的意思、卖放的详细解释
卖放的解释
受贿私放。 明 李开先 《中宪大夫思州府知府梧冈王君墓志铭》:“君至 江油 等处,访知旧弊,乃官取羡餘,卖放大户。”《隋唐演义》第三三回:“将军讲得有理,只不要路上卖放了,又来我们集上做贼。”《清史稿·食货志六》:“至是,御史 晋昌 復言巡役勒索,胥吏卖放,特派 满 汉 御史各一,专司稽查,一年而代。”
词语分解
- 卖的解释 卖 (賣) à 拿东西换钱,与“买”相对:卖菜。卖身。买卖。卖方。卖狗皮膏药(喻说得好听,实际上是骗人)。 背叛祖国、亲友或自己的良心:卖友,卖国求荣。卖身投靠。 尽量使出力气:卖力。卖命。卖劲儿。
- 放的解释 放 à 解脱约束,得到自由:把笼子里的鸟放了。放胆。放诞。放任。放肆。放歌。放怀。豪放。释放。 散(刵 ):放工。放假。放学。放晴(阴雨后转晴)。 带牲畜到野外去吃草:放牧。放羊(亦喻任其自由行动,放
专业解析
卖放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语境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私利的行为,多用于描述官吏或权贵滥用职权的行径。根据《汉语大词典》(第二版)收录,该词在古典文献中主要有两层释义:
-
指受贿后私放囚犯
此用法源于古代司法腐败现象,例如《明史·刑法志》中记载官吏“受赇卖放”,即收受贿赂后擅自释放本应受罚的囚犯。这一行为被视为严重渎职,常见于明清时期的法制文书。
-
指变卖公产牟利
在清代《六部成语注解》中,“卖放”亦指官员私自处置公有财产,例如将官田、官仓物资低价转卖,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此类行为多与贪腐案件相关联,如《清实录》提及的“卖放漕粮”案例。
现代汉语中,“卖放”一词已罕见于日常使用,但在研究法制史、廉政文化等领域仍具学术价值。其词义演变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对权力滥用的道德批判,词性为动词,含贬义色彩。
参考来源:
-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商务印书馆,2023年
- 《明史·刑法志》,中华书局点校本
- 《六部成语注解》,清代官修文献
网络扩展解释
“卖放”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含义为受贿后私自释放或纵容他人,常见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1.基本含义
- 受贿私放:指官员、执法人员或有权势者接受贿赂后,违规释放本应被拘押或处罚的人。例如,清代《清史稿》提到“胥吏卖放”,即官吏收受贿赂后纵容不法行为(、、)。
2.引申含义
- 欺骗、舞弊:在部分语境中,“卖放”也隐含有利用职权欺骗或舞弊的意味,如《隋唐演义》中的“路上卖放”暗指监守自盗()。
3.历史背景与用例
- 明代案例:李开先在墓志铭中记载,官员王梧冈曾揭露地方“卖放大户”的腐败现象,即官吏通过私放大户牟利(、)。
- 清代制度:御史稽查时发现,巡役常通过“卖放”逃避监管,导致朝廷专门派遣御史监督()。
4.词源与结构
- 由“卖”(出卖权力)和“放”(释放)组合而成,字面意为“以权谋私、私放牟利”。
5.现代使用
-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多见于研究历史、法律腐败或古典文学的场景。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清史稿》《隋唐演义》等古籍,或查阅词典来源(如汉典、沪江词典)。
别人正在浏览...
私荣丝肉四乳似如私入道私润似若四入头思如涌泉四塞私塞四腮鲈四三四散死丧私丧缌丧肆骚司啬死色嘶涩死杀寺刹厮杀四膳私善司商四上死伤私商私赏泗上死伤相枕四扇屏四山五岳四梢四稍四少嗣绍四射四摄寺舍私舍祀舍祀社肆奢肆赦厮舍私设公堂司慎四深四神死神私身私神死身分丝绳司声司绳四声
ℹ️
月沙工具箱 | 质量与使用原则
我们坚持为全球中文用户提供准确、可靠的在线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们 “关于我们” 页面中所述的审核原则进行开发与维护。请注意: 工具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