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弗论的意思、格杀弗论的详细解释
格杀弗论的解释
见“ 格杀勿论 ”。
词语分解
- 格杀的解释 拼斗杀死;击杀皆可格杀。;;《后汉书;刘盆子传》。按,格为挌的错字。详细解释.击杀。《史记·酷吏列传》:“﹝ 减宣 ﹞为右扶风,坐怨 成信 , 信 亡藏 上林 中, 宣 使 郿 令格杀信。”《南史·
- 论的解释 论 (論) ù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看待:一概而论。 衡量
专业解析
"格杀弗论"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法律术语,其核心含义指对特定情形下的杀人行为不予追究刑责。该表述由三个语义单元构成:"格杀"指搏斗中击杀,"弗论"即不予论罪,整体强调对暴力反抗者可直接处决的司法授权。
这一概念源自古代律法体系,最早可追溯至《唐律疏议》中"拒捍追捕者,得格杀之"的记载,明清时期发展为"格杀勿论"的固定表述。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该词特指"对拒捕或违反禁令者当场击杀,不以杀人论罪",常见于古代官府维护治安的布告文书。
在司法实践中,《清史稿·刑法志》记载该条款多适用于"盗匪拒捕""聚众谋逆"等危害统治秩序的重案。现代法治体系已废除类似规定,但作为历史法律术语,其语义演变反映了中国古代"以刑去刑"的法家思想。
需注意该词与"格杀勿论"存在细微差异,"弗"作为否定副词更强调主观判断的不必要性,而"勿"侧重客观禁止。这种用字差异体现古代法律文书对执法裁量权的不同表述层级。
网络扩展解释
“格杀弗论”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背景如下:
基本信息
- 拼音:gé shā fú lùn
- 释义:指将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击毙,不以杀人罪论处。强调对特定情形下的暴力行为采取即时执法手段,免除追责。
出处与背景
- 来源:出自清代夏燮的《中西纪事·粤民义师》,原文为“洋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弗论”。该记载反映了清末民众对外来势力的抵抗,以及当时法律对极端情境的应对措施。
近义词
- 格杀勿论:两者含义完全相同,“弗”与“勿”均为否定词,表示“不论罪”。部分文献中两词通用。
用法与场景
- 历史背景:多用于古代法律或军事条例,允许执法者在特定紧急情况下采取极端手段。
- 现代使用:当代语境中较少出现,主要在历史文献或文学作品中作为典故引用,强调对暴力抗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该成语的核心是“合法使用致命武力”,其历史意义大于现实应用。如需进一步了解清代法律相关术语,可参考《中西纪事》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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