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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通則。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事類》:“然則明理引乎成辭,徵義舉乎人事,迺聖賢之鴻謨,經籍之通矩也。”
"通矩"一詞在《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中均未收錄為獨立詞條。從單字訓诂角度分析,"通"在《說文解字》中釋義為"達也"(來源:許慎《說文解字》),指貫通、通達之意;"矩"本義為畫直角或方形的曲尺,《孟子·離婁上》載"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來源: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引申為法度準則。二字組合可解讀為"貫通法度"的複合概念,與《周易·系辭》"通變之謂事"的哲學思想存在語義關聯(來源:孔穎達《周易正義》)。該詞在清代文獻《皇朝經世文編》中曾以"通矩之才"喻指通曉典章制度的人才,屬古漢語中的臨時組合用法。建議使用者注意語境適配性,在現當代漢語中宜優先選用"通則""規範"等标準化表述。
“通矩”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源于古代文獻。綜合多個來源分析如下:
“通矩”意為通用的規則或标準,可理解為“通則”。
該詞最早見于南朝梁代劉勰的《文心雕龍·事類》:“然則明理引乎成辭,徵義舉乎人事,迺聖賢之鴻謨,經籍之通矩也。”
此處指經典著作中蘊含的通用法則,用于指導寫作和論證。
若需進一步探讨該詞在具體古籍中的用法,可查閱《文心雕龍》相關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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