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隱的意思、容隱的詳細解釋
容隱的解釋
包庇隱瞞。《後漢書·徐防傳》:“伏見太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説,不修家法,私相容隱,開生姦路。” 唐 白居易 《論元稹第三狀》:“内外權貴親黨縱橫,有大過大罪者,必相容隱而已,陛下從此無由得知。”《古今小說·楊八老越國奇逢》:“其出掠亦各分部統,自稱大王之號。到回去,仍復隱諱了。劫掠得金帛,均分受用,亦有将十分中一二分,獻與本島頭目,互相容隱。”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發各告示》:“仍有犯者,準令舉發,給予優奬。倘有容隱,一經查出,本犯照新例處死。”
詞語分解
- 容的解釋 容 ó 包含,盛(唍 ):容器。容量(刵 )。容積。容納。無地自容。 對人度量大:容忍。寬容。 讓,允許:容讓。不容人說話。 相貌,儀表,景象,狀态:容止。容顔。容光。容貌。儀容。軍容。市容。陣容。姿
- 隱的解釋 隱 (隱) ǐ 藏匿,不顯露:隱藏。隱匿。隱居。隱士。隱諱。 傷痛:隱恻。 憐憫:恻隱之心。 現顯 隱 (隱) ì 倚,靠:隱幾(?)而卧(靠着幾案睡眠)。 現顯 筆畫數:; 部首:阝;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容隱"是漢語中具有特殊法律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詞義構成可分解為:
- "容"取寬容、容許之意,《說文解字》釋為"盛也",引申為接納包容
- "隱"指隱匿、隱瞞,《爾雅》注為"微也",強調藏匿不顯的行為特征
該詞特指中國古代法律允許親屬間隱瞞罪行的制度,源自《論語》"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倫理觀念。唐代《唐律疏議》正式确立"同居相為隱"原則,規定大功以上親屬及部曲奴婢可免除舉證責任。現代漢語中詞義擴展為對錯誤行為的默許包庇,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為"容忍隱瞞不正當行為"。
從語義演變看,該詞經曆了從法定特權到道德瑕疵的轉變。漢代經學家鄭玄注《周禮》時強調"容隱"需符合"親親"的禮法界限,宋代朱熹則主張在忠孝沖突時應"權其輕重"。當代法學研究指出,這種制度設計平衡了法律正義與人倫親情的價值沖突(《中國法制史》,中華書局2019年版)。
網絡擴展解釋
“容隱”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包庇隱瞞,尤其在古代文獻中常指對錯誤或罪行的縱容和隱匿。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釋義
- 包庇隱瞞:指對他人(尤其是親屬或權貴)的過錯、罪行進行掩蓋,使其不被揭露。例如《後漢書》提到“私相容隱,開生姦路”,唐代白居易也批判權貴“相容隱”導緻皇帝無法知情。
2.曆史與文獻依據
- 古代用法:該詞在史書、政論中多含貶義,如《後漢書·徐防傳》和唐代白居易的奏章均用此詞批評官員互相包庇。
- 近現代擴展:部分文獻(如小說、法律術語)中,“容隱”也用於描述中國古代“親親相隱”的法律制度,即親屬間可合法隱瞞罪行。
3.近義詞與關聯概念
- 近義詞:包庇、隱諱、縱容。
- 反義詞:揭發、舉報、揭露。
4.其他語境中的含義
- 在文學作品中,如米蘭·昆德拉的句子,引申為“隱藏身份或情感”。
- 個别資料(如)将其解釋為“隱藏才能或意圖”,但此用法較少見,可能為誤讀或特定語境下的引申。
“容隱”主要用於描述對過錯的隱瞞行為,具有曆史和法律文化背景。需注意語境差異:古代多指負面包庇,現代文學或特定領域可能擴展其含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唐代奏章等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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