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法的意思、危法的詳細解釋
危法的解釋
嚴酷之法。《史記·酷吏列傳》:“ 竇太後 聞之,怒,以危法中 都 , 都 免歸家。” 宋 蘇轼 《上神宗皇帝書》:“臣之所懼者,譏刺既衆,怨仇實多,必将詆臣以深文,中臣以危法,使陛下雖欲赦臣而不得。” 錢基博 《吳祿貞傳》:“ 陝 甘 總督 升允 聞之,大惡,以聞於朝,欲中 祿貞 以危法。”
詞語分解
- 危的解釋 危 ē 不安全:危險。危殆。危言(a.故意說吓人的話;b.直言)。危難(刵 )。危如累(噄 )卵。 損害:危害。危及。 高的,陡的:危石。危樯。 使人驚奇的:危言聳聽。 端正的,正直的:正襟危坐。“邦
- 法的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
專業解析
“危法”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語義結構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典籍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源釋義
“危”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在高而懼也”,本義指高處使人不安的狀态,引申為危險、危害;“法”則指律令制度,源自《尚書·呂刑》中“惟作五虐之刑曰法”的司法規範概念。二字組合構成動賓關系,字面指“危害律令”的行為。
二、典籍用例
-
司法危害說
《漢書·刑法志》載:“奸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陷則予危法。”此處特指司法人員濫用律令制造冤案,印證該詞最早作為司法術語使用(來源:中華書局《漢書》校注本)。
-
制度危機論
清代考據學家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辨析:“危法猶言壞法,謂敗其成法也。”強調對既有法律體系的破壞性影響(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讀書雜志》點校本)。
現代辭書《漢語大詞典》将“危法”收錄為:“危害法令;敗壞法紀”,該釋義綜合了曆史語料中的兩種典型用法(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第二版)。在當代語言實踐中,該詞多用於曆史文獻研究或法理學讨論,指代違反法律根本原則的嚴重行為。
網絡擴展解釋
“危法”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wēi fǎ,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解釋:
1.基本含義
- 嚴酷之法:這是多數文獻(如、、)的核心解釋,指代嚴苛或殘酷的法律條文。例如《史記·酷吏列傳》中提到“以危法中 都”,即通過嚴酷法律手段處置人物。
2.詳細解釋
- 曆史用例:宋代蘇轼在《上神宗皇帝書》中寫道“中臣以危法”,表達對嚴酷法律可能被濫用的擔憂。該詞多用於描述古代統治者或權臣利用法律手段壓制異己的行為。
- 現代引申:部分資料(如)提出“危法”可理解為“危險的法律”,即法律本身存在漏洞或缺陷,可能損害公平正義。但此解釋較少見於古籍,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延伸。
3.使用注意
- 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含義。在曆史文獻中多指“嚴酷之法”,而現代讨論法律體系時可能偏向“有風險的法律”。
- 例句參考:“陝甘總督升允欲中祿貞以危法”(錢基博《吳祿貞傳》),此處顯然指嚴酷刑罰。
4.總結
- 主要含義:嚴苛的法律手段(古籍常見)。
- 次要含義:存在缺陷的法律(現代引申,需謹慎使用)。
如需進一步分析具體文本中的“危法”,建議結合上下文及曆史背景。
别人正在浏覽...
華誣華伍花舞嘩伍花塢化物花無百日紅華屋秋墟華屋丘墟華屋山邱華屋山丘畫烏亭話務員華西花息滑習畫柙話下猾黠華夏華鮮華顯劃線花仙花縣花線話仙化纖滑線化先花相花箱畫象畫像話箱滑翔花項化向化像花香鳥語滑翔運動化險為夷花宵花銷嘩嚣花消嘩笑化消化枭為鸠花下曬裈花下子話匣子花謝花榭畫屧花媳婦兒花心花信畫心話心
ℹ️
月沙工具箱 | 質量與使用原則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