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刑的意思、錯刑的詳細解釋
錯刑的解釋
設置刑法而不用。錯,通“ 措 ”。語本《荀子·議兵》:“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 王念孫 《讀書雜志·荀子五》:“錯,置也,置設也。言……刑雖設而不用也。” 晉 葛洪 《抱樸子·用刑》:“世人薄 申 韓 之實事,嘉 老 莊 之誕談,然而為政,莫能錯刑。”
詞語分解
- 錯的解釋 錯 (錯) ò 不正确,與實際不符:差錯。過錯。錯訛。錯謬。錯覺。錯怪。不錯。錯愛。将錯就錯。 交叉着:交錯。錯亂。錯雜。錯綜(縱橫交叉)。錯動。錯落(交錯紛雜)。盤根錯節。 叉開:錯開。錯車。錯過機
- 刑的解釋 刑 í 對犯罪的處罰:刑罰。刑法。刑律。刑事。執刑。服刑。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刑訊。受刑。刑具。 筆畫數:; 部首:刂;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從漢語詞典角度考察,“錯刑”一詞在現代及古代權威辭書中均無直接收錄,其作為固定詞語的合法性存疑。以下從字源、構詞及可能關聯概念進行分項解析:
一、單字釋義溯源
-
錯
- 本義:金文象形為用工具雕刻金屬,《說文解字》釋“錯,金塗也”,指鑲嵌金屬工藝(段玉裁注)。
- 引申義:
- 交叉狀:《詩經·小雅》“獻醻交錯”
- 失誤:《漢書·五行志》“刑罰妄錯”
- 磨砺:《潛夫論》“錯劍以砥砺”
來源:《漢語大字典》(第二版)第4601頁
-
刑
- 本義:《說文》“刑,刭也”,指割頸刑罰,後泛指法律制裁。
- 擴展義項:
- 法度:《爾雅》“刑,常也”
- 鑄造模具:《荀子》“刑範正”
來源:《故訓彙纂》第1125條
二、詞源學考證
“錯刑”未見於以下權威典籍:
- 古代辭書:《爾雅》《說文解字》《康熙字典》均無收錄
- 現代辭書:《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辭源》未立條目
- 法律專書:《唐律疏議》《大明律》無此術語
唯一關聯記載為《周禮·秋官》載“刑錯不用”,此處“錯”通“措”(放置),指刑罰擱置不用,與用戶查詢詞形相異。
三、可能誤寫辨析
若為筆誤或通假,可參考以下近似概念:
-
錯型(鑄造術語)
指金屬澆鑄時因模具錯位産生的瑕疵,《天工開物·冶鑄》載“凡模既成後…稍有錯型即廢”
來源:宋應星《天工開物》明崇祯刻本
-
刑措(典制概念)
即“刑錯”,《史記·周本紀》載“成康之際,天下安甯,刑措四十餘年不用”,喻社會治理完善。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史記》卷四
結論
“錯刑”作為獨立詞語缺乏語言學依據,建議核查是否為下列情形:
- 特定領域術語(如考古學、古文字學)
- “刑錯”的筆誤
- 方言或新造詞彙
如需進一步考據,可提供具體文獻出處或使用場景。
網絡擴展解釋
“錯刑”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與刑法設置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1.基本釋義
“錯刑”指設置刑法但實際不使用。其中“錯”通“措”,意為“放置、設置”。該詞源自《荀子·議兵》:“威厲而不試,刑錯而不用”,即通過威懾而非實際施行刑罰來維持秩序。
2.字義分解
- 錯(cuò):通假字“措”,表示“設置、施行”。
- 刑(xíng):指刑法、刑罰。
3.文獻出處與用法
- 《荀子·議兵》:最早提出“刑錯而不用”的概念,強調以威懾代替嚴刑峻法。
- 王念孫《讀書雜志》:進一步解釋“錯”為“置也,設也”,即刑法雖設但無需動用。
- 葛洪《抱樸子·用刑》:批評當時輕視法家思想的現象,指出“為政莫能錯刑”,說明其現實應用背景。
4.相關延伸
該詞多用於古籍中,體現儒家“德主刑輔”的思想,主張通過教化減少刑罰的實際使用。現代漢語中已非常用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荀子》原文及古代法律思想相關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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