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嗣的意思、出嗣的詳細解釋
出嗣的解釋
過繼給他人為子。 唐 皎然 《唐蘇州開元寺律和和尚墳銘》:“我師出嗣兮遺教張,如何斯人兮天不臧。” 明 沉士龍 等《<搜神記>引》:“惟 晉武帝 子 秦獻王 無嗣, 愍帝 嘗以 吳王 晏 子出嗣 秦王 ,豈即 愍帝 邪?”《古今小說·蔣興哥重會珍珠衫》:“這 羅德 是賤妾的親哥,出嗣在母舅 羅 家的。”
詞語分解
- 出的解釋 出 (??齣) ū 從裡面到外面:出訪。初出茅廬。出籠。 往外拿,支付:出力。出錢。出謀畫策。入不敷出。 離開:出發。出軌。出嫁。 産生,生長:出産。出品。出人才。 發生:出事。 顯露:出現。出名。
- 嗣的解釋 嗣 ì 接續,繼承:嗣後(以後)。嗣歲(來年)。嗣響(繼承前人之業,如回聲之相應)。嗣徽(繼承先人的美德、聲譽)。 子孫:後嗣。嗣子。 筆畫數:; 部首:口;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出嗣是漢語中表示宗法制度下男性成員過繼至他房的重要概念。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出嗣指"男子從自己本宗過繼給别支為嗣子"的行為,其核心在于通過法定程式改變宗族歸屬關系,以實現家族延續。
從曆史制度看,出嗣需遵循"同宗昭穆相當"原則,即過繼者須為同族晚輩,且不得跨越輩分。明代《大明律·戶令》規定:"無子者,許令同宗昭穆相當之侄承繼",強調血緣關系優先。被出嗣者将終止與原屬家庭的財産繼承權,轉而對承嗣家庭承擔祭祀義務,這一權利義務轉變在《儀禮·喪服》中有詳細記載。
現代法律體系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11條雖保留收養制度,但已剝離傳統出嗣中的宗法色彩,強調以"最有利于被收養人"為原則。宗族研究學者馮爾康指出,當代出嗣行為多存在于修訂族譜等文化傳承場景,實際法律效力已被現代繼承法取代。
網絡擴展解釋
“出嗣”是漢語中的一個傳統宗族用語,指将子女過繼給他人作為後代的行為,常見于家族繼承制度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含義
- 核心定義:指某人(通常為男性)從原家族過繼到另一家庭或宗族,成為其法定繼承人,以延續香火或繼承財産。
- 詞源解析:“嗣”本義為繼承、子孫,“出”表示離開原家族,合起來即“離開原家族成為他人的繼承人”。
2.曆史背景與規則
- 宗族制度:舊時出嗣需符合嚴格規定:
- 需經宗族同意;
- 輩分必須一緻;
- 優先選擇血緣較近的親屬。
- 目的:既為延續無子家庭的祭祀和血脈,也涉及財産繼承(如《如懿傳》中皇四子永珹出嗣的案例)。
3.相關概念區分
- 入嗣:與“出嗣”相對,指從其他家庭接收子嗣作為繼承人。
- 過繼:廣義上與“出嗣”同義,但更口語化。
4.文學與曆史實例
- 唐代皎然《唐蘇州開元寺律和和尚墳銘》提到“出嗣”行為;
- 明代《搜神記》記載皇室出嗣案例。
5.現代應用
- 如今“出嗣”一詞多用于曆史、家譜研究或文學作品中,實際法律層面已被現代收養制度取代。
出嗣是中國傳統宗族社會為解決繼承問題形成的制度,強調血緣、輩分和家族利益,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宗法關系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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