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國的意思、分國的詳細解釋
分國的解釋
(1).區分諸侯國的行政區域。《周禮·夏官·量人》:“是人掌建國之灋,以分國為九州。”
(2).劃分都城的行政區域。《管子·立政》:“分國以為五鄉,鄉為之師;分鄉以為五州,州為之長。”
詞語分解
- 分的解釋 分 ē 區劃開:分開。劃分。分野(劃分的範圍)。分界。分明。條分縷析。分解。 由整體中取出或産生出一部分:分發。分憂。分心勞神。 由機構内獨立出的部分:分會。分行(俷 )。 散,離:分裂。分離。分别。
- 國的解釋 國 (國) ó 有土地、人民、主權的政體(古代指諸侯所受封的地域):國家。國土。國體(a.國家的性質;b.國家的體面)。國號。國度(指國家)。國策。國情。國法。國力。國防。國威。國寶(a.國家的寶物;
專業解析
分國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
一、古代諸侯受封的領地
指周代天子将疆土劃分給諸侯作為封地,建立邦國的制度。此義源于西周分封制,如《逸周書》載:“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祿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東,建蔡叔、霍叔于殷,俾監殷臣,是為三監。”體現了“分國”作為政治領土劃分的核心意義。
二、劃分疆域或分治邦國
泛指對領土或政權的分割行為。如《左傳·昭公十四年》中“分國以為三師”,指将國家軍隊分為三部分統轄;《史記》載戰國時期“分國為郡縣”,描述從分封制向郡縣制的轉變過程。
三、古代法律術語
特指案件管轄範圍的劃分規則。據《周禮·秋官·司寇》記載:“凡諸侯之獄訟,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獄訟,以邦法斷之;凡庶民之獄訟,以邦成弊之。”鄭玄注:“分國,謂殊異諸侯也。”此處“分國”指按涉案者身份等級(諸侯/卿大夫/庶民)區分司法管轄權限。
學術依據與文獻來源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2冊第1048頁。
- 《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年,第398頁。
- 《周禮正義》(清·孫诒讓):中華書局點校本,1987年,卷六十五。
現代使用中,“分國”一詞多出現于曆史學、法制史研究領域,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政治、法律或地理内涵。
網絡擴展解釋
“分國”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
行政區域劃分
- 指古代區分諸侯國的行政區域,或劃分都城的管轄範圍。例如《周禮·夏官·量人》提到“以分國為九州”,即按諸侯國劃分九州;《管子·立政》則記載了将都城分為“五鄉”的行政規劃。
-
國家分裂的比喻
- 作為成語使用時,可引申為“國家分裂、政權瓦解”,多用于描述曆史或當代的政治動蕩。
二、使用場景與文獻依據
- 曆史典籍:常見于《周禮》《管子》等文獻,體現古代政治制度。
- 現代語境:可借喻社會分裂或沖突,如“正義不分國家疆界”的表述。
三、補充說明
- 拼音與繁體:拼音為“fēn guó”,繁體寫作“分國”。
- 近義詞:如“分疆”“劃界”等行政術語。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周禮》《管子》原文或相關曆史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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