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志的意思、法志的詳細解釋
法志的解釋
謂記載法令的典籍。《國語·晉語四》:“夫先王之法志,德義之府也。”
詞語分解
- 法的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
- 志的解釋 志 ì 意向:志願。志氣。志趣(志向和興趣)。志士(有堅決意志和高尚節操的人)。志學。 記,記在心裡:志喜。志哀。永志不忘。 記號:标志。 記載的文字:雜志。志怪(記載怪異的事)。 稱輕重,量長短、多
專業解析
“法志”一詞在漢語詞典中屬于複合詞,其含義需從構詞法和曆史語義角度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對“法”與“志”的釋義推演,“法”指規範、律令,如《說文解字》載“法,刑也,平之如水”;“志”則有記載、記述之意,如《周禮》注疏雲“志,記也”。二字組合可理解為“對法律規範的記錄”或“法典的文獻載體”。
從文獻用例看,《漢書·藝文志》将法律典籍歸入“法家類”,與“法志”的構詞邏輯相通,特指系統記載律法制度的典籍。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論及地方志編纂時,亦将記載律例的篇章稱為“法志”,體現其作為專門史料的屬性。
需特别說明的是,“法志”在現代漢語中已非通行詞彙,主要見于古籍研究領域。當代法學研究中,類似概念多表述為“法典”“法律文獻”或“法制史資料”。
網絡擴展解釋
“法志”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來源進行解釋,主要存在以下兩種理解:
一、古典文獻中的含義(主流解釋)
指記載法令的典籍,屬于曆史文獻範疇。這一解釋源自《國語·晉語四》的記載:“夫先王之法志,德義之府也。”
- 構成解析:
“法”指法律、法令,“志”意為記錄、典籍,合稱即法令相關的文獻彙編。
- 應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古代治國理政的文獻依據,強調法律與道德的結合(如《國語》中将“法志”視為德義的載體)。
二、現代引申含義(較少見)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對法律事業的熱愛與追求”。
- 構成解析:
“法”指法律,“志”指志向,合稱表達個人投身法律領域的抱負。
- 應用場景:
常見于勵志語境,如描述法律從業者的職業理想。
補充說明
- 權威性差異:
古典解釋在《國語》及多個高權威性網頁中被明确記載(如、4、5),而現代成語用法僅見于個别來源(如),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 實際用例:
古典用法可見于“加強普法講師團建設”,現代用法則更多用于個人志向表達。
建議根據文本年代或上下文選擇合適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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