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主的意思、法主的詳細解釋
法主的解釋
佛教語。稱佛。意為佛法之主。《華嚴經·十地品》:“聖王為大6*法王,具足七寶。”亦指古代僧官名。一般隻管某一寺院事務。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義6*解二·釋道猷》:“及 孝武 升位,尤相歎重,乃敕住 新安 為鎮寺法主。”參閱《僧史略》卷中。
詞語分解
- 法的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6*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仿效:效法。 标準,規範,可仿效的
- 主的解釋 主 ǔ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 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主。主上。 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主張。主見。主意。主義。 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權(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刵 )。 預示:早霞主雨。 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伊斯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法主漢語 快速查詢。
專業解析
法主是漢語佛教術語,指佛法之主,即佛法的弘傳者或宗教領袖,特指在佛教教團中具有最高權威的修行者或導師。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一、佛法傳承的權威象征
法主被視為佛法的正統繼承者與弘揚者,代表佛陀教法的延續。例如《佛學大辭典》定義其為“主持佛法者”,強調其在教義解釋、戒律維護上的至高地位。在漢傳佛教中,法主常指開創宗派的高僧(如天台宗智顗被尊為“天台法主”),或帝王敕封的宗教領袖(如南朝梁武帝敕封的“大僧正法主”)。
二、宗教實踐的精神領袖
法主兼具修行典範與組織管理雙重職能。《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指出,法主需具足戒定慧三學,統領僧團修行并制定儀軌。例如淨土宗善導大師被尊為“淨土法主”,因其确立念佛修行體系;禅宗叢林中的住持亦可稱法主,負責指導弟子參禅悟道。
三、區别于世俗權力的神聖性
“法主”一詞刻意區别于“君主”,凸顯其超越政治的地位。《漢語大詞典》引《高僧傳》例證:南北朝時期僧侶以“法主”自稱,強調佛法高于王法的獨立性。唐代道宣律師在《廣弘明集》中更明确:“法主導世,非王臣所轄”,界定宗教領袖與世俗權力的分野。
詞源演變:該詞始見于魏晉佛經漢譯,初為梵語“Dharma-pati”(法護者)的意譯,後融入中土文化。北宋《釋氏要覽》考證:“法主之稱,肇自譯經師”,反映其與佛經翻譯運動的淵源。
權威參考來源
-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1922年)
- 藍吉富《中華佛教百科全書》(1994年)
-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1994年)
- 釋贊甯《大宋僧史略》(北宋)
- 釋慧皎《高僧傳》(南朝梁)
- 釋道宣《廣弘明集》(唐)
- 釋道誠《釋氏要覽》(北宋)
網絡擴展解釋
“法主”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來源進行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一、佛教術語中的含義
-
核心定義
“法主”指佛或佛法之主,即佛陀作為佛法的創立者和最高權威。這一解釋源自《華嚴經·十地品》及南朝梁慧皎《高僧傳》,強調佛陀在佛教中的核心地位。
-
延伸用法
- 古代僧官名稱:部分文獻提到“法主”曾作為僧官名,負責管理特定寺院事務(如南朝梁時期)。
- 淨土宗語境:在《止觀》等經典中,專指阿彌陀佛為“法門主”。
二、其他文化語境中的含義
- 法律領域的引申義
查字典等來源提到,“法主”可指法律的創立者或最高權威,如古代君主制定法律時被稱為法主。此用法強調法律的神聖性和不可違背性,但現代較少使用。
三、讀音與結構
- 拼音:fǎ zhǔ
- 字義分解
“法”指規則、教義,“主”指主宰者,組合後凸顯“佛法或法律的掌控者”之意。
四、使用場景
- 佛教讨論中多用于描述佛陀或高僧的宗教地位。
- 曆史文獻中可能涉及古代法律權威的比喻性表達。
提示:若需更完整的釋義或例句,可參考滬江線上詞典(來源2)及佛教經典原文(來源7)。
别人正在浏覽...
勞情老親娘老窮老乞婆老湫老秋老臞老去勞屈勞劬撈取老泉老拳老确勞攘牢讓撈攘勞擾老人勞人牢肕老人家老人婆老人山老人星老人星圖老人院老人與海勞冗牢肉酪肉老孺勞辱酪乳老儒老弱老弱殘兵老弱婦孺唠三叨四老三老四牢騷髝髞老臊胡牢騷滿腹老色老僧老僧入定落色老山牢膳崂山醪膳老商老上勞傷牢賞痨傷老山漢老少撈梢
ℹ️
月沙工具箱 | 質量與使用原則
我們堅持為全球中文用戶提供準确、可靠的線上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們 “關於我們” 頁面中所述的審核原則進行開發與維護。請注意: 工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