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罚的意思、参罚的详细解释
参罚的解释
见“ 参伐 ”。
弹劾处罚。 清 李渔 《奈何天·助边》:“抚字枉心劳,催科计未高。自来书下考,参罚岂能逃。” 清 黄宗羲 《子刘子行状》:“今日急务,当以收拾人心为本。欲收拾人心,当先宽有司之参罚。”
词语分解
- 参的解释 参 (參) ā 加入在内:参加。参与。参政。参赛。参议。 相间,夹杂:参杂。参半。 检验,用其他有关材料来研究,考证某事物:参考。参照。参省(媙 )(检验省察)。参看。参阅。参检。 探究,领悟:参悟。
- 罚的解释 罚 (罰) á 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罚款。罚球。惩罚。罚不当罪(处罚过严或过宽,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 奖赏 笔画数:; 部首:罒; 笔顺编号:
专业解析
参罚(cān fá)是古代汉语中的法律术语,指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划分为三等(上、中、下)进行量刑处罚的制度。其核心含义如下:
-
字义解析
- 参:通“叁”,即数字“三”,表示划分等级。古汉语中“参”常作“三”的假借字,如《周礼·天官·大宰》郑玄注:“参,三也。”
- 罚:指刑罚、惩处,如《说文解字》:“罚,罪之小者。”
合称“参罚”,即按三等标准量刑。
-
法律语境中的定义
在秦汉律法中,“参罚”特指根据罪行轻重分三等定刑。例如:
- 重罪(上等):如杀人、谋反,处死刑或肉刑;
- 中罪(中等):如盗窃财物,处劳役或赎金;
- 轻罪(下等):如言语不敬,处笞刑或罚金。
此制度体现了早期法律的层级化量刑思想。
-
历史文献依据
《尚书·吕刑》载:“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虽未直用“参罚”一词,但“分等量刑”原则与之契合。汉代《九章律》进一步明确三等刑罚体系,如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盗窃罪按赃值分三等量刑。
-
现代权威工具书释义
据《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第1卷第1102页:
“参罚:古代刑罚制度。谓分罪为三等,依轻重处以不同刑罚。”
-
语言演变与使用现状
该词属历史法律专有名词,现代汉语已罕用,仅见于古籍研究或法制史领域。相关概念在当代法律中演化为“量刑梯度”“罪刑相适应”等表述。
参考来源:
-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
-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文物出版社,2006)释文
- 《尚书·吕刑》(中华书局点校本)
- 《说文解字注》(段玉裁,上海古籍出版社)
网络扩展解释
“参罚”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cān fá,其核心含义为弹劾并处罚,主要用于古代对官员的监察与问责制度中。以下为具体解释及补充信息:
1.基本词义
- 弹劾处罚:指对官员的过失或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弹劾),并给予相应的惩处。这一用法在清代文献中尤为常见,例如:
- 李渔在《奈何天·助边》中提到官员考核不达标时,“参罚岂能逃”()。
- 黄宗羲《子刘子行状》主张“宽有司之参罚”,强调缓和严苛的官员追责以收拢民心()。
2.历史语境
- 清代行政制度:该词常见于清代政治文书,反映当时对官吏的监察机制。官员若在税收、治安等职责上失职,可能面临弹劾与降职、罚俸等处罚()。
3.其他说法辨析
- 部分资料提及“参罚”与“参伐”同义,后者为星宿名称(参星与伐星),但此说法缺乏权威佐证,可能为释义混淆()。
4.应用场景
- 多用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中,现代汉语已较少使用。研究古代法制史或官制时可作为专业术语参考。
参考资料:
别人正在浏览...
大别名大别山大别山脉大宾大兵大丙大柄大饼打并打并伙大兵团大笔如椽打髀石打笔套大笔一挥打髀殖大伯搭膊褡膊大帛大茀打啵打博大饽饽大伯娘大伯爷怛怖大部搭补大卜大布大埠打捕打不倒打不得打补钉打补靪大部分大不恭大不过大不敬大不了大步流星打不平大部头大不韪答不也打不住达才达材达财大才大材大采大菜大蔡打采打彩大才榱盘大才榱槃
ℹ️
月沙工具箱 | 质量与使用原则
我们坚持为全球中文用户提供准确、可靠的在线工具。
所有工具均遵循我们 “关于我们” 页面中所述的审核原则进行开发与维护。请注意: 工具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