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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宥的意思、參宥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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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宥的解釋

三宥。對犯罪者可以從寬處理的三種情況。《管子·戒》:“老弱勿刑,參宥而後弊。” 尹知章 注:“老弱犯罪者,無即刑之,必三寬宥而後斷罪。三宥,即《周禮》三宥。一曰不識,二曰過誤,三曰悼耄也。”參見“ 三宥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參宥”在現代漢語中并非規範用詞,現行權威辭書及語言資源庫均未收錄該詞條。根據單字拆分分析,“參”在《漢語大詞典》中可表“參與、加入”義項(來源:漢語大詞典編纂處,1997);“宥”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寬也”,《古代漢語詞典》延伸為“赦免、寬容”之意(來源:商務印書館,2003)。二字組合可能衍生“共同寬恕”或“參與赦免”的臨時性語義,但此用法缺乏典籍用例支撐。

建議核查文獻原文語境,若為古代特定領域術語或地方方言詞彙,可進一步提供語料出處,以便開展針對性考據。

網絡擴展解釋

“參宥”是古代法律術語,指對犯罪者可以從寬處理的三種特定情況,源自《周禮》中的“三宥”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基本含義
    “參宥”即“三宥”,指對符合特定條件的犯罪者減輕或免除刑罰的三種情形。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法律中“慎刑”和“恤刑”的思想。

  2. 三種從寬情況
    根據《管子·戒》及尹知章注,“三宥”具體包括:

    • 不識:因不知法而犯罪;
    • 過誤:因過失或意外導緻犯罪;
    • 悼耄:年幼(悼)或年老(耄)者犯罪。
  3. 應用背景
    該制度主要針對老弱群體或非故意犯罪者,如《管子》提到“老弱勿刑,參宥而後弊”,即對老弱犯罪者需經三次寬宥程式後再定罪。

  4. 與現代法律的聯繫
    類似現代刑法中的“過失犯罪從輕”“刑事責任年齡”等原則,體現法律的人性化考量。

注意:部分資料(如)将“參宥”解釋為“參與并寬恕過錯”,可能與“三宥”原意存在混淆,建議以權威典籍記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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