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擿的意思、糾擿的詳細解釋
糾擿的解釋
糾舉揭發。《後漢書·光武帝紀下》:“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國,聽羣盜自相糾擿,五人共斬一人者,除其罪。” 李賢 注:“擿,猶發也。音它狄反。”《舊唐書·姚璹傳》:“果能攬轡澄清,下車整肅。吏不敢犯,姦無所容,前後糾擿,蓋非一緒。”《明史·李汝華傳》:“還朝,歷吏科都給事中,多所糾擿。”
詞語分解
- 糾的解釋 糾 (糾) ū 纏繞:糾纏。糾紛。 矯正:糾偏。糾正。 集合(含貶義):糾合。 筆畫數:; 部首:纟; 筆順編號:
- 擿的解釋 擿 ī 挑出:“其令三輔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彈射飛鳥。” 挑剔;指摘:“伏聞諸典校擿抉細微,吹毛求瑕。” 指使:“衛将軍(王)商密擿永令發去。” 揭發:發奸擿伏(揭露隱秘罪惡)。 搜索。 探。 剖開;
專業解析
“糾擿”是一個較為古雅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不高,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中。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兩個部分:
-
“糾” (jiū):
- 本義指三股線撚成的繩索(《說文解字》:“繩三合也”)。
- 引申義為纏繞、糾結(如“糾纏”)。
- 進一步引申為矯正、督察、檢舉(如“糾正”、“糾察”、“糾彈”)。這是“糾擿”一詞中“糾”所取的含義。
-
“擿” (tī / zhì):
- 有多個讀音和含義。
- 讀tī 時:
- 本義:挑出、剔除(《說文解字》:“搔也”)。如“擿抉”(挑剔)。
- 引申義:揭露、揭發。如“發奸擿伏”(揭露隱秘的壞事)。
- 讀zhì 時,有投擲、搔等義,但在“糾擿”中不常用此音義。
“糾擿” (jiū tī) 的合成含義:
将“糾”(檢舉、督察)與“擿”(揭露、剔出)結合,“糾擿”一詞的整體意思是指檢舉揭發、督察指摘(錯誤或罪行)。它強調一種主動的、帶有督察或彈劾性質的揭露行為,常用于指官員或上級對下級的過失、不法行為進行揭露和批評。
使用語境與權威性說明:
“糾擿”多見于古代史書、奏章或政論文章中,描述監察官員或上級對不法行為的揭發檢舉。例如,《後漢書·範滂傳》中記載範滂“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其職責就包含“糾擿奸慝”(檢舉揭發奸邪之人)。 現代大型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也收錄了該詞條,釋義為“督察揭發”或“檢舉揭發”。
“糾擿”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意為檢舉揭發、督察指摘(錯誤或罪行)。它側重于指官方或有職權者對不法、過失行為的揭露和批評,帶有監察、彈劾的意味。其權威性來源于其在古代典籍中的使用記錄和被《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的收錄。
(注:因未檢索到可直接引用的線上詞典或權威古籍數據庫的可靠鍊接,故未提供具體鍊接。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原書或權威古籍數據庫如《中國基本古籍庫》等獲取更詳細出處。)
網絡擴展解釋
“糾擿”是一個具有曆史文獻依據的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側重,但核心指向檢舉、揭發或指正問題。以下是詳細解釋:
1.基本含義
- 糾舉揭發: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指通過檢舉、揭發來懲治不法行為。例如東漢時期,朝廷派使者到地方,要求盜賊互相檢舉(“羣盜自相糾擿”),五人共同斬殺一名罪犯可免罪。這一用法在《舊唐書》《明史》中也有延續,多用于描述官員治理或法律執行場景。
2.語境與用法
- 古代政治與法律:主要用于行政或司法領域,強調對犯罪或失職行為的公開指正。如《舊唐書·姚璹傳》提到“前後糾擿,蓋非一緒”,指官員多次揭發問題。
- 現代引申義: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言辭或行為激烈、尖銳”,可能因“糾”有“糾正”之意,“擿”通“摘”(指摘),衍生出對激烈批評的形容。但此用法缺乏明确文獻佐證,需謹慎使用。
3.與相似詞彙的區分
- 糾慝:指糾正惡習(“慝”意為邪惡),如“糾慝壞習慣”。與“糾擿”不同,後者側重外部行為的檢舉,而非自我修正。
4.使用建議
- 在曆史文獻或正式文本中,優先采用“檢舉揭發”的古典義;若需表達“尖銳批評”,建議結合上下文或選用更通用的詞彙(如“指摘”“抨擊”),避免歧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明史》等原始文獻,或查閱權威曆史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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